员工唐一程的工资条上实领工资一栏上写着20元。 本报记者 陈志高 摄
6月2日上午10时,清溪的陈先生来电:清溪一家鞋厂的员工上了一个月的班,被厂方东扣西扣,月工资只领到20元。
本报热线22112008 由于清溪某鞋厂制订的罚款数额高,计件报酬低,导致员工工资过低,6月2日,清溪人力资源分局、维稳中心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解,厂方承诺将及时整改,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补发工资。
干了一个月领了20元
员工唐一程前几天去领工资条时发现,他的工资被扣得只剩下20元。
唐一程说:“厂方定的底薪是770元,平时我还加了班,再怎么扣,我的工资也不该只剩下20元吧?”
记者在唐一程提供的工资条上看到,出勤日20天,月薪770元,补额146元。另外,工资条标有的借支349元,扣奖金370元,厂证30元,实领金额为20元。
员工杨雪香说,4月份她既没旷工,也没早退或违反厂规,但也被扣去487元,实领工资只有350元。
据悉,从6月1日起,清溪某鞋厂的数十名员工,以停工的方式抗议厂方无故克扣或少算工资的行为。
厂方答应重新核算工资
数十名员工的“抗议”引起清溪人力资源分局、维稳中心等部门的重视。
厂方的一位负责人称,员工工资低,是因为他们的工资是计件的,业绩低工资自然就低。其中几人仅领到20元工资的,是因为他们旷工了。厂方规定,员工每旷工一天,罚款120元。
事后,在清溪人力资源分局的调解下,厂方同意重新核算工人4月份的工资。对旷工处罚过高的条款将进行修改,并参照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将员工工资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