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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是民工荒根本原因

   日期:2010-02-2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刘姝宏    浏览:227    评论:0    

  专家称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是"民工荒"根本原因

  近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出现“民工荒”。据报道,目前在广东省东莞市,99%的企业招工困难,在广州,一些岗位出现结构性缺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的普通工人和餐饮服务业。

  也有专家强调,工资待遇低、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是企业出现“民工荒”的根本原因。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认为,从长远来看,劳动合同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挽救这些企业,而并不是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造成“民工荒”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工人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工资待遇太低是造成劳动者主动辞职的重要原因。

  一项对珠三角五市1500余名农民工的最新调查表明,2009年加班费收入为0元者为839人,但工作时间为1至8小时者有640人,也就是说有199人有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工作时间更长,收入却没有增加。另外,从2007年开始,农民工每月、每周、每天的工作时间均值都在增加。但小时工资却在下降,从2007年的8.0258元/小时,降至2009年的6.9658元/小时。

  农民工李琴也正在东莞找工作,她说很多企业的底薪都定在770元,这是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在她的老家江西,很多同类企业的底薪要比这个数目高。

  “工资太低,加上很多企业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的各项权益得不到保障,这种情形下农民工在外面打工还不如回家种地挣得多,企业再用以前的标准招工是招不到人的。”王向前说。

  法律保障工人权益并非增加用工负担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企业用工要有长远眼光,要认识到劳动力成本提高并不是因为实施劳动合同法造成的,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经济已经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尽管从全球范围来看,特别是和欧美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力成本还很低,尽管从国内看,劳动力成本也在逐步提高。但应该说这些年在这方面提高得还不够,所以中央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乌日图还说,从根本上来讲,我们发展企业、解决就业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而目前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太低,收入不高。

  记者在采访一些企业时了解到,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导致他们用工成本增加,主要是因为以前一直没为员工交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规定“社会保险”一项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必须补缴。

  北京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相比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五项社会保险费加起来,这两年光这一项单位每年要支出近200万元,平均每年要为每名员工缴纳9000元左右。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增加最多的一项支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也有很多企业向他反映社会保险费增加了他们的用工成本,但社会保险费在劳动法中就有规定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劳动合同法只不过将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正是因为以前企业没有遵守法律,长期不为劳动者缴费,才造成现在貌似增加了企业负担。实际上根本算不上是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还有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乌日图解释,这一规定的本意是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除了应得的劳动报酬,还能得到一些经济补助,以保障其在失去工作而又没有申请失业救济的短时期内的基本生活,而不是因为企业未履行合同而支付的经济赔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只涉及用人单位的部分劳动者,增加的用工成本也只在用人单位主动终止劳动合同时才会发生。对大多数用人单位来说并没有增加过多的成本。

  “劳动合同法增加的最多的,其实是企业的违法成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王彦告诉记者。

  遵守劳动合同法会让企业走得更远

  张世诚指出,劳动合同法不只是在保护劳动者,实际上也保护了企业的利益,比如其中对员工培训后员工的服务期、竞业限制的规定,另外还赋予了企业经济性裁员权利等等。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劳动合同法,从刚性的方面讲是法律要求企业必须这样做,从柔性的方面讲则有利于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有利于企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和谐发展。

  “如果企业想明白了,就会知道,劳动合同法实际上是在挽救企业,现在法律强制企业善待工人,长远来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王向前说。

  尽管劳动合同法一度遭受非议,但有责任感的企业仍然占据主流,在金融危机影响加深的2009年初,全国不少企业纷纷发出“不减员、不降薪”的倡议,以稳定员工队伍。停产企业有的借机培训员工,有的大规模检修设备,有的给员工补贴暂时放假。

  “企业的经营利润要从技术、质量和管理中来,而不是靠廉价劳动力,更不能靠克扣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来获得。企业要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形势,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这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方向。”乌日图说。

  张世诚认为,劳动合同法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功不可没,法律的实施,使得企业裁员更加谨慎,被欠薪的农民工得到了法律上的大力支持,维护了社会稳定。再加上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不仅使劳动者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失业率也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应该说劳动力市场实现了平稳过渡。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可以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使企业走得更远,更有利于我们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张世诚说。法制日报记者 刘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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