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由于经济迅速回暖,沿海地区和内地同时出现严重的缺工现象。其中,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区城市缺工超过200万人,部分生产线已处于停工状态。企业纷纷上调工资,调低学历、年龄等限制,希望用工荒得以缓解。
这种情况让我们看到了什么?仅仅是民工荒吗?在企业纷纷上调工资,调低学历的举措背后,我们更应看到什么?这是一个问题。就笔者的看法,用工荒的背后有着特殊的时代隐含命题:农民工的合理报酬界限在哪里?民工荒的显现与工资报酬到底有多大的关联度?消除民工荒的路径选择是什么?
企业的做法明确告诉我们,短工时代到来了,把打工者仅仅视作廉价劳动力的做法似乎走到了末路。短工时代的出现,是农民工“用脚投票”的结果。曾几何时,不少人还在为廉价劳动力、富裕劳动力而庆幸,以为把经济增长建立在廉价劳动力之上是一种比较优势,殊不知,这是以大量农民工的权利受伤害为代价的。
应当承认,短工时代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劳动力短缺也不是一时的矛盾。短工时代与民工工资福利待遇低和农村政策的改善有关,但更关键的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经过20多年的持续输出,供给能力已经发生变化,正从过剩转向紧缺,这不是短期性、局部性现象,而是长期性、根本性矛盾。正因为如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反思劳动力无限供给神话的破灭。进而,追问能否打破“城乡分治、二元结构”的现状,能否使劳动力短缺的拐点成为支付国民待遇的拐点?
“缺工超200万”是农民工即将走出失权时代的折射,而民工荒的显现无非是自我扩权的必然。这当然印证了民工荒实际上是制度荒和权益荒的逻辑。何谓失权时代?失权就是权利被剥夺。有学者统计,上海、北京、广州和深圳等城市外来人口对当地GDP的贡献都在30%以上,但是,农民工无法享受当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而农民工权利失去的过程是在地方政府和资方合谋下完成的。
“缺工超200万”,让我们重新审视廉价劳动力优势的偏颇。人力资本理论告诉我们,劳动力价格是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等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的结果。而我国廉价的劳动力价格并非市场单一发挥作用的结果,相反这是一种人为的制度造成的。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力被当作一种纯粹的自然资源在使用,与发达国家相比,不但没有集体谈判工资的权利,更没有各种福利保障,以致有人得出了如下结论:在我国,呼吁保护环境是合法的,而呼吁保护劳动者权利事实上是不合法的。
短工时代的来临,对农民工来说,必然要求增强发言权、就业平等权、择业自主权等权益,而当下民工荒现象是公众对失权时代的嘲讽,也是保护农民工权利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