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期待“用工荒”倒逼权利回归
今年以来,由于经济迅速回暖,沿海地区和内地同时出现严重的缺工现象。其中,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区城市缺工超过200万人,部分生产线已处于停工状态。企业纷纷上调工资,调低学历、年龄等限制,希望用工荒得以缓解。(2月21日《武汉晚报》)
目前的用工荒,和去年出现的民工荒一样,都是发生在过节之后,这段时间也正好是农民工重新选择工作之际,他们选择“用脚投票”,远离那些劳动报酬低、工作环境恶劣、福利无保障的部分企业和地区。尽管用工荒是经济迅速回暖的标志,但也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劳资矛盾等深层次问题的再次暴露。
新闻报道中介绍,沿海地区某些城市“为招到人,现在深圳有些企业变相地、悄悄地增加了工资,普工们每月在加班后的薪水可达1700—1800元,如果加班量再大些,薪水可以达到2000元,但劳动强度也很大”。对于某些企业承诺的这样的收入,有网友留言表示“月工资基本在1700—1800元(含加班费),这种工资扣房租、交通费、通讯费、医疗费、伙食费、水电煤费等后还有什么?”更何况,得到这样收入,所付出的代价可谓不菲:加班量大,劳动强度高,福利保障差,远离亲人和家乡的孤独……
要知道,目前农民工的就业渠道已非沿海可去,他们在内地,在家乡的企业,或通过其他形式的就业和创业,都能收获并不比在沿海城市少的收入。有了这样的就业选择和收入,谁还会千里迢迢,到沿海地区的工厂去工作。更何况,目前农民工的主流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接受过远超他们父辈的教育,对于用工信息和未来的选择也更清晰,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更觉醒,而某些企业依然还是用老一套的薪酬制度和高强度劳动来招人,不出现用工荒才怪呢。
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的继续回暖,这样的用工荒还会不断发生,假如有关企业和地区还继续抱着这种让已经觉醒的农民工忍气吞声工作,受苦受累却收入微薄,不给予其权利保障,即使“对学历没有要求,性别没有了限制,年龄放宽到了45岁以内”,农民工依然会“用脚投票”,做出沉默而有力的回击。勇立经济潮头的沿海地区和相关企业,也应该有这种远见和敏锐,主动应答农民工多方面的权利保障诉求,严格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规,满足他们合理的要求,否则,一味地抱怨用工荒,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