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1月27日电(记者袁泉)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了解到,根据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资的意见》,从2010年1月1日企业职工工资将进行调整,人均上调200元。
据介绍,这次工资调整范围和对象为截止2009年12月31日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区森工国有企业和总局直属国有企业中在册的具有国有身份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参加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在编教师不在此次调整范围。此次调整企业职工工资,按人均月增资200元的幅度进行。调整办法为,在现行标准工资基础上增加200元后,就近上靠黑森劳字[1998]230号文件《森工企业职工支付序列表》中序列1标准上,记入职工档案。企业自主实行的浮动工资,不作为此次增加标准工资的基数;执行企业护士工资标准人员,在调整标准工资基础上增加10%工资。
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第一期“天保工程”将于2010年结束,按照“天保工程”方案要求,2010年黑龙江森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应达到12000元。因此,这次进行企业职工工资调整也是完成国家天保工程目标的需要。同时,由于物价水平的持续上升,工资水平的偏低也给职工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他们对能够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水平的期待十分强烈。
2008年末,黑龙江省社平工资为21764元,森工社平工资仅为7813元,森工的水平只达到全省的36%。近5年黑龙江省的社平工资年均增长幅度在13%左右,而森工增长幅度只在8%左右。2005年全省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职工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全部统一。按黑龙江省要求的最低缴费水平(即全省社平工资60%)也要达到年人均13058元。黑龙江森工总局党委书记高金芳告诉记者,这样算,我们的工资仅为我省社平工资60%的60%。此外,国家已经连续四年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今年进行调整之后,森工退休人员月养老金将达到1100元左右,高于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因此,调整森工职工工资水平是拉近与全省和兄弟省份同行业工资水平,缩小森工内部工资差距的现实需要。
高金芳说,受金融危机影响,森工木材售价大幅下降,森工经济效益受到严重冲击。2009年与2008年同期比,木材销售少收入5.2亿元。经过多方调研,森工总局决定人均月增资200元,一些停产、半停产的院墙企业放假开生活费的职工按在职职工的三分之一提高生活费,即每月提高70元。这个标准是考虑森工总体状况做出的,基本符合目前森工经济发展的实际。预计全系统每年增加支出1.4亿元,我们将加强成本、质量、财务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压缩非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减少管理费开支,开源节流,挖潜增效,增加收入。同时,我们也积极为职工多渠道、宽领域、多元化广泛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条件,改变职工单一依靠企业的依赖观念,促进职工通过发展多种经营和林下经济提高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