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跨省转移7月1日起实行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之间可互转
两年前从广州调到北京工作的熊伟,一直在惦记他被封存在广州医保个人账户中的5000多元钱,与医保关系一起“冻结”的还有他的养老保险关系。
从去年末得知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之后,熊伟就开始琢磨什么时候医保账户中的钱也能转移。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将可据此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并划转个人账户资金。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人保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近日在一次论坛上透露,截至2009年10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已超过12亿,其中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有3.75亿人,参加新农合的人数为8.3亿。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很多流动人口工作地改变后医保关系不能转移接续。新政策的出台,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交纳医疗保险基金,交纳比例全国各地有所不同,单位缴费一般在7%~9%之间,个人缴费全国大部分地区为2%左右。
其中,单位缴费的绝大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主要用于住院费用的报销;单位缴费的剩余部分和个人缴费一起构成个人账户。目前除北京等极个别省市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自由取现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门诊和定点药店买药。
和养老保险累积制不同,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医疗保险按月缴费,参保者一旦停止缴费,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比如,失业人员将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就医不用《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如果个人医疗账户有余额,可以用于门急诊就医和定点医保药店购药,用完为止,而住院不能再享受报销。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昨晚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要比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简单得多,只需要转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而这资金本身就是归参保者个人所有。参保者在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可以附在养老保险关系上一起进行转移,办理起来也会非常便捷。
医疗保险是所有社会保险中最能体现“大数法则”的险种,单位缴费交纳的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体现社会互助共济的原则。由于它现收现付的特性,在参保者流动就业时不需要转移统筹基金。
《暂行办法》还规定,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且不会中断。
由于医疗保险不是累积性的险种,医保报销比例并不会因为缴费年限的不同而不同。杨燕绥表示,参保人身份转换后在不同医疗保险关系类型之间的转换也并非难事,转换之后个人账户的钱没有损失,享受报销标准则根据不同医疗保险关系类型而定。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保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第一财经日报)
7月1日起医保可跨省转移
今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据央视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
何时转移 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且不会中断。
怎样转移 身份证号是唯一识别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身份证,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策出台后,相关地方和部门将继续出台细化措施。这项政策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
专家:国家应尽快出细则
专家分析,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医保相互转移难度不大,但跨省转移接续需要国家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以西安城镇职工医保为例,缴费主要为7+2模式,即用人单位月缴费额为单位月工资总额的7%,个人缴纳月收入的2%。缴纳后,会将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钱按照不同比例打入个人医保卡,个人可用来购药、看门诊。如果住院,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报销比例也不同。7月1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在外地住院需当地医保基金报销,流动人员转移到外省后,单位所缴纳的医保基金也应随之转移,但转移多少、如何转移都亟待明确。 (凤凰网)
医保跨省接续还缺标准和基金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实现跨省转移接续。对此,有关人士表示,医保跨地转移接续一定程度上已能实现,但要在全国实现跨省转移,还需统一各地统筹标准,或者设立相应的专用补贴基金,否则很可能导致个别地方医保基金出现较大亏空。
暂行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记者从市医保办了解到,目前地方医保部门尚未拿到暂行办法的文本,具体规定不得而知。目前从省内其他地市往济南转移接续医保的,医保部门基本上都能办理,但从本地、本省转往他地、外省,能否顺利转移接续还很难说。另据介绍,跨地跨省转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先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然后持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转移手续。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还未能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医保跨省转移还面临一定障碍。此外,一个地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者彼此的转移也尚未真正实现,要实现跨地跨省转移和彼此接续,还需进一步扫清政策限制。
有关人士表示,制约医保跨地跨省转移接续的最大问题是,各地统筹标准不一,缴费比例、医保待遇也不一样,即使在同一省份各地市也不尽相同,这样一来,如果低缴费、低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大量涌向高缴费、高统筹地区,并在当地享受医保待遇甚至退休,高缴费、高统筹地区医保基金极有可能出现较大亏空。要实现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跨省转移接续和三类医疗保险的相互转移,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还需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另外应当建立统一的医保统筹标准,或者设立专门的基金,对可能面临上述状况的高缴费、高统筹地区进行补贴。据该人士透露,省内医保统筹标准今年下半年有望实现统一。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