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治国如今靠拣垃圾为生
“白毛男”的6年维权路
◆ 2003年他因三氯乙烯中毒一夜白头
◆ 6年来他为维权状告工厂、律师、医院
◆ 如今他住天桥底以拣垃圾为生
6年了,我从一个年轻的帅小伙变成了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容貌恐怖,人见人怕,女友也弃我而去。
失去了工作,找工作也无人要,我变成了一个废人……
11月的东莞,气温骤降。在东莞长安锦厦天桥底下,每到夜幕降临,都会出现一个面容憔悴的男子。他裸露在外的皮肤都是白色的,零乱的头发是染成的不自然的黑色,发根处一片花白。
他叫尹治国,一名来自湖北黄冈的打工仔。2003年,他告别家乡来到东莞长安镇打工,没有想到的是,入厂1个月时间,他就被诊断出化学物品中毒,全身皮肤、毛发都变白了。之后,他被称为“白毛男”、“外星人”,备受歧视。
为了索赔,他住天桥底下,拣垃圾赚点小钱,背着一个编织袋,带上诉讼材料和所有的家当,踏上了一条漫漫维权路,这条路他一走就是6年。
从2004年开始,他先后状告工厂、医院,官司最终都败诉了。今年9月,他状告律师的官司在广州二审开庭审理,他说,“我要走完所有的法律程序,讨回一个公道”。
文/图记者唐红杰
患上职业病一夜白发
2003年8月9日,尹治国进了长安镇一家电镀有限公司,他的主要工作是用一种名叫三氯乙烯的化学物品清洗电镀零配件。
当年9月初,尹治国刚刚进厂一个月时间,他发现自己的皮肤起了红色疱疹,“先是双脚,过几天脸上也有了,又痒又疼,眼睛都睁不开了”。
当年9月22日,在尹治国的一再要求之下,他被工厂送到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医院诊治,10月16日,尹治国收到了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尹治国被诊断为患有三氯乙烯致药疹样皮炎。
在医院住了大约半年时间,毒素在尹治国的身体上产生了作用,“一夜之间皮肤,头发还有眼睫毛都白了”。这是一种职业性皮肤病。
治疗了6个月后,因公司拖欠医药费,医院停止为他用药,公司称将会把他转院到东莞市人民医院继续治疗。
尹治国回忆说,但公司并没有按照承诺把他送到医院,“我被带到了一个废品收购站的棚子里,没有人理我。”过了几天,尹治国被人赶出了棚子,晕倒在路边,幸亏有好心的路人打120把他送到医院里。
尹治国的6年维权路
2004年10月,尹治国开始向工厂索赔。经过多次协商,2005年3月30日,尹治国与电镀公司签订《调解协议书》,明成公司“一次性支付尹治国工伤补偿款23万元”。
但当赔偿款存入银行后,尹治国却发现存折上只有11.5万元。为了拿到23万元赔偿,尹治国踏上了漫漫维权路。6年间,他先后将电镀公司、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和代理律师告上了法庭。
告工厂:败了!
尹治国称,当时签字时公司称如果他不签字,将不再对他负任何责任,“我是在公司的欺骗和威胁下才签的字”。因此,他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另外的11.5万元。
一审法院查明,2005年3月29日,在双方律师、长安镇社保分局、信访办等方面的协调下,确定赔偿数额为11.5万元。法院认为,双方“约定的赔偿数额的真实意思是11.5万元而非23万元”,驳回了尹治国的诉讼请求。
尹治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和再审申请,但都被驳回。
告医院:再败!
2004年4月1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给尹治国下达了《出院证明书》,治疗结果一栏写着“痊愈”,但在出院医嘱部分却写着“双耳疾患建议到综合医院诊治”,尹治国认为医院所下结论前后矛盾,要求医院赔偿37万余元。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在尹治国出院时,根据他当时的生命体征诊断痊愈并没有违反医疗常规,法院据此驳回了尹治国的诉讼请求。
上诉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一次驳回了他的起诉。
告律师:二审能胜吗?
随后,尹治国又把自己的代理律师崔勇刚告了。尹治国认为,在与明成电镀公司打官司时,崔勇刚否认见到尹治国只收到11.5万元和收条被抢的事实。崔勇刚作伪证,才导致自己败诉。
一审法院认为,尹治国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自己案件败诉与崔勇刚有直接因果关系,驳回了尹治国的诉讼请求。
尹治国又提起了上诉。该案已经开庭审理,由于没能提供出新的证据,对这场官司尹治国也没有信心:“我能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