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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农保试点 细化制度设计防止挤占挪用

   日期:2009-0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颜维琦    浏览:220    评论:0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农村居民生活产生什么影响?新农保试点有哪些原则要求和政策要点?本报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党和政府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深切关怀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明确了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农保试点。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总结各地探索经验并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今年6月24日,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指导意见》。

  两部委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指导意见》,新农保由政府对参保农民缴费给予补贴,并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这是新农保与老农保的最大不同。表明国家将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重要责任,并把新农保作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步骤。为此,无论是发达地区的农民,还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民,都将被吸引并参加到新农保制度之中,从而建立起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公共财政重点支持,体现公平普惠

  新农保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模式。

  新农保是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攻坚战,今后会成为最大的财政支出项目之一。财政部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支持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中央和地方都将加大投入力度,对新农保既补“入口”,又补“出口”,即不光在农民参保缴费环节给予财政补助,在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支付环节也给予财政补助。

  中央财政主要负责“补出口”,即对国务院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财政补助政策分“补入口”和“补出口”两部分——“补入口”包括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至少补30元,计入其个人账户;地方财政按照“多缴多补”的原则,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财政代其缴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补出口”具体有三种情况:一是对国务院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东部地区需要安排50%的补助资金,中西部地区因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则毋须再安排补助资金;二是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存在差异,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三是为鼓励参保农村居民长期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对缴费超过一定年限的,地方政府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三方投入,细化制度设计

  政府补贴之外,新农保筹资结构还包括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三方投入的筹资结构是新农保的一大特点。新农保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目前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地方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档次,由农民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费。“这样设置,农民群众容易看清楚、算明白,有弹性,也便于管理。”人社部负责人说。100元大体相当于去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多一点,适合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500元大体相当于去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但在发达地区只相当于5%-6%,可供收入较高的农民选择。

  有条件的村集体要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村集体在农民生产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一些村集体有经营性收入。因此,有条件的村集体应该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支持,既体现了集体的责任,也有利于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人社部负责人分析。

  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为55元,这是根据目前中央财政承受能力和保基本的原则确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这是根据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平均存活期计算出的经验系数)。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也采用这样的办法。城乡两种方法一致,有利于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养老金权益转换衔接,减少制度摩擦。

  加强基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

  “新农保基金是广大参保农民的‘养命钱’,必须把保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两部委负责人强调。

  《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基金要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这是新农保与老农保在基金管理方面的一个主要区别。

  财政部负责人介绍说,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各级政府补贴都要作为新农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项养老金待遇均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同时,为保障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新农保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有关经费支出标准合理安排,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提取。为切实加强基金管理,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人社部负责人强调,应从内部控制、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方面保证基金安全。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针对农民居住分散的特点,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农民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随时查询本人参保信息。(颜维琦)(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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