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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者重“氛围”轻“薪酬”3行业最频繁

   日期:2007-11-16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宋杰 毛懿    浏览:317    评论:0    
核心提示:  追求高薪资已不再成为跳槽的主要动机。工作环境、人际关系、不用经常加班等“软指标”构成的跳槽动机比重越来越大。在昨天举

  追求高薪资已不再成为跳槽的主要动机。工作环境、人际关系、不用经常加班等“软指标”构成的跳槽动机比重越来越大。在昨天举行的2007中国人才服务业博览会上,记者了解到,随着《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跳槽时也将面临企业越来越严格的背景调查,在录用后一旦查实应聘简历有注水成份,很有可能会被企业以“欺诈”为由索赔。

  三类热门行业跳槽最频繁

  “服装、金融、汽车等行业人才流动最频繁,跳槽的人数也相对较多。”在昨天的博览会上,多个从事猎头业务的人才机构表示,从近期业务量上来看,跳槽频繁的行业主要是这些发展迅速的热门行业。

  服装设计员是行业的跳槽主力之一。前程无忧的人力资源专家冯丽娟告诉记者,由于这类人员需要有创作灵感,对工作环境要求较高,在原公司若遭遇“不顺心”就可能会离职。

  上海厂长经理人才有限公司调查显示,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金融企业和国际投资商进入我国,以及国有金融机构加强人才储备,一些来自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行业的银行信贷、国际金融、投资分析、资本运作等岗位出现了“有价无才”的紧缺状况,为跳槽者提供了空间。另外在汽车行业中,一些熟练的技术和销售人员,也是各家汽车公司抢夺的热门对象。

  易猎网的徐先生表示,从其公司的统计来看,追求更高的薪酬在跳槽动机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更多的人考虑工作环境、人际关系、不用经常加班等。

  未来2个月决定新人去留

  对仍处在试用期的企业新人来说,是走是留,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都会有明确答案。

  “未来2个月内,企业将决定新人去留,而不会像以前那样将试用期想方设法拉长,以此减少用工成本。”英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资深咨询顾问饶振华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新人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按照字面理解,实际上试用工的工资标准已接近正式工,两者用工成本差别已经不大。而且,新人试用期解除合同还会受到种种限制。“在更为细致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出台之前,为了避免解读法律产生的纠纷,企业宁愿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决定新人的去留。”因此,留给新人的表现时间只有1个多月,新人们要想办法干出些成绩来,否则很可能会被用人单位说“NO”。

  跳槽或面临严格的背景调查

  饶振华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即将实施,可能迫使企业在招聘时对求职者背景进行详细调查,甚至上溯到求职者上一家公司调查,或要求鉴定求职者学历,将简历中的“水分”挤干。“这些持"注水简历"者即使逃过第一道关卡进入企业,但可能随时面临背景调查,一旦查实,企业可能以"欺诈"为由直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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