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州《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5月31日正式“浮出水面”。《意见》明确规定,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和可视作的行政级别,“市管企业和其所属企业不再称为可视作市局级。(《广州日报》6月1日)
如果一个人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管,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公务员。但是,如果一个人担任国有企业的高管,他却是公务员,享受相应的行政级别,可以随时调往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这显然很不合理。但是,这样不合理的事情却长期存在,只是最近有了松动,先是上海宣布取消国企领导人行政级别,再就是现在广州也步其后尘。
从理论上讲,国企高管就是国家的“打工仔”,他与私企职业经理人的职责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因此,国企高管不是从事什么管理、监督社会的“公务”,他无权享有公务员的待遇,更无权享受行政级别,也无权在国企和国家机关之间自由调动。
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享受行政级别会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平等。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享受行政级别,就与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完全可以利用权力的“期权”,要挟有关部门违背法律和市场规律,作出对国企有利的事情。而他行政级别的存在,也让其他市场主体感到一种潜在的威胁,从而认为会有不公平的因素存在。
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享受行政级别,也让国企领导人的高薪问题备受公众质疑。享有行政级别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华丽转身”为政府官员非常普遍。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国企领导人在享有市场定价给予的高薪待遇后,为何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可以直接转身为政府官员?
所以,只有给国企领导人去魅,给国企领导人验明正身,才能摆脱他们自身的尴尬。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不再享受行政级别就是一条正途。国企领导人不享有行政级别待遇,不再作为公务员来看待,不能随便转入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而是作为职业经理人来看待,让其与私营企业的高管人员同等对待,这才能回归其是国企“打工仔”的本色———国企领导人是受国家委托为国企打工的人员,而不是社会的管理者。
不过,有关部门生怕不能将国企优秀人员吸纳到机关中,所以,还专门给国企领导留了条后路。广州市国资委主任张连广表示“未来也不排除优秀的国企领导干部进机关的可能”。在任何社会,企业中的优秀人员理应有机会进入政府机关,但是,企业高管进入政府必须公平、公开进行选拔,比如通过选举程序,被选举为政府官员。所以,不必专门给国企领导人留后路,而是应当大力推行“公推公选”机制,并且去除行政级别的限制,让所有有能力的企业人士———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高管,都能公平竞争政府的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