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资委召开分配管理工作会议。据参会人士向记者透露,参会的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会上明确指出,2008年央企负责人整体薪酬将下降,这是按照既定的分配考核办法得到的结果,符合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控的原则和市场规律(《21世纪经济报道》4月2日)。
危机之下,最需要的是共克时艰,尤其是那些曾经因为“天价薪酬”激起过“民愤”的央企负责人,除了其本人要表现出“不拿高薪”的高姿态外,制度也应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足以保证央企负责人的薪水不能“任凭市场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从这个意义上讲,2008年央企负责人整体薪酬将下降的消息,有助于安抚公众因金融危机而“受伤的心”。
但是,仅凭一句央企负责人整体薪酬下降,并不能完全消除公众对于央企负责人薪酬问题的疑问。根据记者的调查,虽然央企中有诸如武汉钢铁、中国铝业等负责人主动降薪的范例,但也存在如中石化这样业绩下降但总裁和副总裁薪酬都上升的现象。相比于公众认为理所当然的薪酬下降而言,企业业绩下降但负责人薪酬上涨会更引人注目,毕竟,这是整体薪酬下降所不能解释的,但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这就需要有一套针对央企负责人的合理的薪酬定价体系,这样的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央企应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业绩评价方法以及薪酬水平应与市场规律挂钩等等。按这样的标准来衡量央企,可以说都很难达标,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几个央企已经做到了?科学合理的业绩评价机制,需要能够清晰地衡量出业绩中哪些是垄断地位带来的,哪些是靠负责人的自身努力所实现的,可在垄断根深蒂固的语境下,这样的区分真的能很清晰吗?
几年前,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就指出,我国国企产权改革最大的问题是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的缺失,郎教授所说的信托责任,翻译成我们熟悉的话语就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而这可不是一个整体薪酬下降所能解决的问题,当然,这也是公众最需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