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羽
2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知情人士透露,一部涵盖所有行业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总规范正在制定中。该人士表示,这一规范将成为全国所有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指导性意见,并于全国两会前上交给国务院审批,高管与职工薪酬水平将考虑控制在10到12倍。
共克时艰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应该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上,规范国企高管薪酬就是这样的行动。但值得注意的是,从新闻中我们并不能看出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舆论却已表现出了质疑,其中主要的疑问是,即将出台的规范能否管住高管们的高薪?
应当说,舆论的质疑并非情绪化的反应,一种意见能否取得认可,取决于信息公开的程度,如果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公众的不知情,就容易让人们产生疑问。这种怀疑虽然可能是公众过于敏感的表现,却能传递出公众的期待,有助于这一规范的进一步完善。
这种反应在之前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限薪时就曾表现出来。前不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限薪令”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为税前收入。虽然280万元的限薪有希望杜绝更高的天价薪酬的出现,但公众却不知道这个限薪是否合适,能否得到严格执行。
在规范国企高管薪酬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首先,为何将高管与职工的薪酬水平差距控制在10到12倍呢?人们不知道确定这个比例的根据是什么。对此如果没有更具体的说明,人们自然会根据自己的经验,认为这个比例有些过高。其次,高管的薪酬是否会与其具体表现挂钩呢?虽然新闻中相关人士说,“我们要防范的,就是没有贡献或贡献不够的薪酬虚高”,可是,如果不能将高管还原为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如何能实现高管薪酬与业绩挂钩呢?
要消除人们的疑虑,就应该传递更多的信息,并给公众提供参与的渠道,以便让人们明白,为何国企高管的薪酬应该是职工的10到12倍,为何国企高管的薪酬应该随着其业绩出现浮动。在这两个层面上做到信息透明,才能消除人们的疑问,让人们对国企高管的薪酬规范有信心。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后期以信息公开为基础的有效监督,国企高管薪酬的规范才能够真正实现。
共克时艰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应该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上,规范国企高管薪酬就是这样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