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雷
据人保部知情人士透露,一部涵盖所有行业国企高管薪酬的总规范正在制定中,并将于两会前上交给国务院审批。据透露,高管与职工薪酬差将控制在10-12倍之间。
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究竟多少合适?和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究竟多少倍合适?这些问题的实质不是数字问题,也不是一个规定可以控制的。
我们看到美国总统奥巴马给华尔街高管限薪50万美元,兴奋得不得了,纷纷呼吁中国的限薪令,殊不知,他仅仅限制的是得到政府资金救助的美国公司,而不是所有公司。另一方面,香港和记黄埔集团董事总经理霍建宁一亿三千六百多万港元的年薪,又成为一种美谈。
我们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人云亦云。实际上,薪酬设计是一门专科的科学,不是简单的一个“限”字能够解决问题的。从个人情感来说,只要企业效益好,职工待遇好,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高管拿和他工作相称的年薪,即使再高,即使是国有企业,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国的国有企业,由于高管同时又是高官,他们的薪酬设计缺乏科学的评估机制,也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薪酬是自己决策的,责权利没有很好地明晰。
因此,正在制定的国企高管薪酬的总规范,主要任务不是限制薪水,而是明晰国企高管的身份,明晰高管的责权利,制定一套科学的国企高管薪酬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国企高管的薪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