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经胜
2月6日,我国财政部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据《办法》规定,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280万元人民币。据了解,《办法》中规定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最高为70万元人民币,最低为5万元。金融企业负责人总薪酬不应大于其对应的基本年薪的四倍,其最高为280万元人民币。但是,此《办法》却并未如美国限薪令一样广受欢迎,反而引发民间更激烈的讨论。(2月18日《信息时报》)
最高年薪280万元算不算高?对此,民间早有评论。280万元年薪,相当于40万美元,和美国华尔街高管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相比,的确不算高,但是中国有着中国的国情,相比于中国普通劳动者的收入,280万元人民币还是一个天文数字。而在事实上,280万元“限薪令”对那些年薪动辄数百万、数千万元人民币的国企高管们,的确有一定约束作用,但这种约束作用现在看来很可能远抵不上这个“限薪令”给多数国企高管们带来的实惠。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中行、工行、交行、建行等14家金融上市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年薪并没有达到这个数字,业内人士纷纷猜测280万元的上限甚至意味着这些企业的高管薪酬还有上升的空间。另据报道,150多家非金融类央企的高管薪酬并不高,最低10多万,最高170万,一般在50万-80万之间。而金融行业的高管,有些年薪很高,比如中信能拿到600万左右,但这些是少数。像建行、工商这些国有大银行的高管年薪,在170万左右,农行可能更少,只有120万左右。
由此可以看出,对多数国企高管们来说,这种280万元人民币“限薪令”,某种程度上就是“涨价令”。是不是会出现这种情形:正是由于有了280万元“限薪令”,一些年薪还没有达到280万元的国企高管们纷纷找理由给自己涨年薪?从目前的情况看,找不到任何理由来排除这种“限薪令”变相成为“涨薪令”的可能的。“限薪令”出台之后,一些年薪还没达到280万元的国企高管很可能放心、大胆地给自己涨薪了。
“限薪令”一旦真的变相成为“涨薪令”,这明显违背了政策出台的初衷,更会激起民众对国企高管天价年薪的不满。如何防止“限薪令”变成为“涨价令”,值得有关部门认真思考,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