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红梅)和280万元的中国版金融高管“限薪令”相比,不在“限薪令”管辖范畴内的金融企业是否更应受到监管?
根据财政部日前印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280万元人民币。昨天,记者比较了多家金融企业的年报发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及中国人寿4家金融企业董事长2007年年薪都在15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分别为179.5万元、178.3万元、167.5万元及199万元。而当年薪酬最耀眼的民生银行、深发展、中国平安并不属于“限薪令”的管辖范围。其中,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年薪为1748.62万元,深发展董事长法兰克·纽曼的年薪为2285万元,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的年薪最高,为4616.1万元。
对此,有专家表示,财政部的“限薪令”只限于国有控股企业,但这些企业大多没有达到280万元的规定上限。而对于不属于“限薪令”管辖的企业而言,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大形势下,金融企业高管薪酬应顾及社会公平。另外,薪酬设计应该与公司业绩、全年收益等企业经营状况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