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杨毅沉(据新华社上海2月16日专电)
对金融类企业高管合理限薪是必然
中国平安董事长2007年年薪4616万元,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2007年年薪2285万元,国内金融机构高管一系列天价年薪,长时间以来一直遭到社会质疑。
但如果说平安与深发展并非“国有”的话,近两年来同样动辄上百万的年薪,也成为了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负责人的年薪标准。从2007年部分已上市的大型金融类国企财务报表中可发现,在国有及国有控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商业银行负责人中,2007年最高年薪达到近300万元。而记者近日从国泰君安证券了解到的情况是,这家上海最大的国有控股证券公司2008年董事长实发83万元,总裁实发80万元,而其2007年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助理以上全部高管更是实发3882万元薪酬。金融类企业全行业高管高薪已成不争的事实。
而在当下经济大环境中,金融行业高管薪酬高于其他行业的现象更加明显。中国薪酬调查网发布的薪情排行榜却清楚地显示,金融行业高管薪酬水平在中国位居所有行业之首。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一位专家表示,在目前国内金融类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出台合理措施对金融机构高管限薪是必然潮流,而其中控制金融机构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异非常重要。这位专家说,目前我国部分金融机构高管与普通基层职工的薪酬差异倍数,已被扩大到二十倍至三十倍,是明显不合理的。
职务消费和管理费用也在控制范围内
财政部近日连续下发了《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一定程度上开始对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进行“限薪”控制。
《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根据当前形势,合理控制各级机构负责人薪酬,避免进一步拉大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企业内部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要坚决防止脱离国情、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以及自身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的专家表示,根据近日财政部印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最多可拿到280万元年薪。“虽然从理论上看,280万元是限薪的上限,但根据相关绩效评价标准,很少有金融类国有企业高管能拿到最高的一等。”这位人士表示,“不仅仅是基本薪酬,对公司相关人员管理费用的限制也有待加强,有些高管薪水较低但却通过过高的管理费用拿到了实际的高薪。”
对此,财政部也已明确表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切实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加强对经营管理费用的控制和审查,纠正和坚决遏制在职务消费中违规开支和讲排场、摆阔气等奢侈浪费行为,逐步缩小直至取消职务消费。
不能简单与美国“限薪令”类比
相对于财政部近日的“限薪”措施,大洋彼岸深陷金融危机之中的美国,于本月初就已经开始了限薪措施。美国总统奥巴马本月4日宣布,得到政府资金救助的美国金融公司高管工资将受限制,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根据最新外汇牌价,这个数字约为340万人民币。
这项规定不适用于花旗银行、美国银行以及美国国际集团等已受美国政府救助的金融企业,只适用于未来需政府救助的其他企业。如果企业给予高管超过50万美元年薪的股票奖励,则这些股票也必须在该企业还清政府贷款后方能套现。
对此,国内部分国有金融机构高管及业内专家表示,虽然国内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有待实施限薪,但并不能简单将国内高管的限薪与美国高管的限薪从数字上作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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