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企业高管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并不充分,不仅其准入受到政府的限制,并且其流动也受到政府的约束,企业还占有行政垄断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获得高薪就是一种扭曲的价格,对扭曲的价格进行扭曲的管制和干预,也许有可能“以毒攻毒”,使得高管薪酬跟市场竞争出来的情况相一致,但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与大海捞针基本相同。在国有金融企业没有进一步改制成为真正政企分开面向市场的企业之前,行政限薪令恐怕会是个司空见惯的手段。事实上,政府应该做的是依法防止出现中国版的“麦道夫”,而不是出台什么“九折限薪令”干预市场。如果政企分开,高管之间的激励竞争将会是最好的限薪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有企业改革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