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机构高管限薪令刚宣布,就爆出有银行存在违规之嫌。与限薪令同一天露面的年报显示,浦发银行个别高管的薪酬同比大幅提高。其中,董事会秘书沈思的薪酬高达383.6万元,同比增幅达98.76%。
这让人看不懂,难道浦发银行可以不执行限薪令吗?该公司资料显示,浦发银行是一家国资背景的金融机构。该行第一大股东是上海国际集团,2007年11月,股权划转后,上海国资委成为上海国际集团唯一股东,上海国际集团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显然,浦发银行的情况与兴业银行一样。兴业银行此前推迟年报披露,原因是“财政部尚未正式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在投资者看来,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均为国有背景,高管薪酬应该按财政部的相关政策执行。
浦发银行的对外解释,未否认其属于限薪令针对的金融机构。该行对媒体的解释有两个。其一,董事会秘书沈思称,“浦发银行审议高管薪酬是在财政部出台新规之前,不算违规。财政部的新规定,是适应目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其二,浦发银行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狭义上的高管是指董事长和总经理,该行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年薪都降了20%,其余高管的年薪也符合上海市的相关要求,因而并没有违规。
此次限薪令是继财政部于2月份下发管理办法,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收入280万元之后,再次出台政策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对国有金融机构高管的限薪要求,是“280万元上限+9折限制”。
已披露年报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寿等均符合要求。浦发银行董事长和行长的薪酬均为176万元,其中,行长傅建华从2007年的220万元下降至2008年的176万元,符合“280万元上限+9折限制”的要求。然而,该行董秘沈思薪酬的增长,不仅超出280元上限,也没有较上年下降。另外,多位职工监事的薪酬远高于行长,反映出该行平均薪酬水平不低。其中,职工监事杨绍红、李万军分别是500.3万元、367.0万元,两人分别是杭州分行行长、郑州分行行长。
就政策初衷而言,限薪不是应对金融危机的作秀,而是兼顾社会公平。为此,财政部的通知强调,“有利于公平社会收入分配”。通知还要求,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保监会也有过表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薪酬水平的制定不能脱离国情、民情。”
假如金融机构“挖空心思”理解限薪令的执行范围,而不是适当控制薪酬水平,限薪令还有多少实际意义?有的银行肯定会辩解,薪酬水平高是业绩好的成果。可正如财政部所指出的,金融“行业薪酬水平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个别金融企业对高管人员发放过高薪酬,与社会平均水平以及内部员工收入水平差距明显拉大”。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证券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7212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其他金融活动业为8767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0倍。
此次金融危机带来的反思表明,金融机构的高薪不是没有限度。限薪令下个别高管照样领取高薪,势必让人担心中小股东利益受侵害。浦发银行的做法,显然不够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