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二维码

 
 

国有金融机构高管限薪仍需对行业标准细分

   日期:2009-05-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毅沉    浏览:244    评论:0    

  4月9日财政部宣布,已于近日发出通知,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90%的原则确定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这是继今年2月财政部下发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收入280万元人民币后,再一次量化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这将成为我国逐步改革金融高管收入分配的又一重大举措。

  “虽然金融企业高管限薪是必然的潮流,但不同行业、不同机构需要差异性细分才能完善限薪体制。”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表示。

  国有金融高管已普遍降薪

  从已经发布2008年年报的上市国有金融机构情况来看,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大型国有金融企业高管2008年的年薪,已经相对于2007年平均下降了10%以上,同时,这几家国有商业银行2008年的利润并未出现下降。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剑平结合美国政府对美金融高管限薪政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金融机构业绩要明显好于美国同类机构,但财政部此次明确量化限制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薪酬,显然是一个清晰的信号来表达中国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秩序的决心。

  财政部在9日的通知中还表示,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要求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而在已经披露2008年年报的国有金融机构中,中国人寿2008年利润下降64%,其高管薪酬无疑将受到此条款更大的约束。

  但从实际公布的情况看,中国人寿部分高管降薪幅度并未“达标”,其中董事长杨超税前年薪为168万元,总裁万峰税前年薪为160万元,分别较2007年下降15.6%和14.9%,如按照上述财政部设定的标准,中国人寿高管2008年的薪酬总水平应至少下降20%。不过,在中国人寿高管中年薪最高的总精算师邵慧中2008年度税前年薪为435万元,下降了27.9%。

  针对此种情况,财政部9日的通知中并未说明对于高于限定比例外的薪酬是否需要退还,以及如何退还。同时,针对不同类别金融机构业绩变动差异较大,有业内专家也表示,目前仍需要一些对行业标准细分以及对具体实施操作指导的政策出台。“虽然金融企业高管限薪是必然的潮流,但不同行业、不同机构需要差异性细分才能完善限薪体制。”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表示。

  降薪后薪酬仍处较高水平

  此前,在今年2月,财政部还在下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中表示,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将被分为五个等级,而根据等级的不同相关负责人也会得到5万元—70万元不等的基本薪酬,加上最多三倍于基本薪酬的绩效薪酬,高管最多可拿到280万元年薪。

  根据上述几大国有商业银行高管2008年年薪平均在150万元左右的情况看,均未超过280万元的上限。而此前,上海大型国有控股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也公布,其2008年总裁助理以上高管平均岗位工资额为人民币57万元,其中公司董事长薪酬实发83万元,总裁实发80万元。

  虽然并未“超标”,但在当下经济大环境中,金融行业高管薪酬高于其他行业、且高管与普通基层员工的薪酬差距较大的现象却较为明显。据中国薪酬调查网发布的薪情排行榜显示,金融行业高管薪酬水平在中国位居所有行业之首。而据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平均工资最高的是证券业的172123元;而其次为其他金融活动业87670元。简单对比来看,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年薪与业内平均工资相比,仍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对于金融企业高管薪酬高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教研室主任文跃然对记者表示,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与管理任务并不轻,但在目前全社会经济发展压力和就业压力增大的大背景下,如果金融企业脱离国情、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以及自身实际,发放过高薪酬必将被普通劳动者与社会舆论所不认可。

  “作为国有的金融企业,财政部有权利对其高管的薪酬作出限制。”文跃然表示。

  同时,不仅国有金融企业对高管2008年度薪酬已经作出调整,一些非国有金融机构也已主动将其高管人员薪酬较2007年有所下调。其中,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2008年主动将年薪降为零,而深发展首席执行官法兰克纽曼也将其2007年2285万元的天价年薪降至1598万元。

  分配改革约束效应渐显

  此前财政部已连续下发了《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一定程度上已经开始对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进行“限薪”控制。

  此次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秩序,不仅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而且从量化管理上,进一步有利于公平社会收入分配和维护国家和股东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进薪酬决策机制,促进激励和约束并举。

  而这一系列措施,已经对金融企业“限薪”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此前的3月16日,兴业银行宣布因公司董事会认为高管薪酬方案还有待进一步论证,将原拟于3月17日披露的年报推迟至4月28日发布。

  同时,对金融企业高管限薪是否会导致金融机构人才外流,也成为了业内关注的焦点。针对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的金融机构,丁剑平认为,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薪酬受限,势必会影响到这些机构对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引进。“如何利用限薪这把双刃剑,逐步形成既能有效约束金融企业高管薪酬水平,又不会导致高端人才的流失的机制,将成为一个重点。”丁剑平说。

  而钟伟则表示,在目前情况下,结合财政部的限薪措施并加以一定的市场化定薪将成为国内金融企业未来可能选择的道路。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国有金融机构高管限薪仍需对行业标准细分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chrmers",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招聘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最新新闻

首页| 关于我们  |  商业采访  |  投稿指南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积分商城| 留言反馈|违规举报

人力资源经理网(CHRM) Copyright © 2005-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4986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849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61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