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目前我国有将近60%的城镇雇员人数不在统计口径里面。”一位人保部专家如是说。
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去年同期增幅回落。昨天,国家统计局在公布一季度城镇工资数据的同时,还就此前公众对平均工资数据的意见做出回应,表示正在着手进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
本报记者从人保部专家处获悉,人保部相关研究机构已估算出将私营企业、个体户雇员以及农民工等城镇从业人员工资纳入统计口径后,会使平均工资数据大幅下降,该情况将汇报人保部和国务院。
一季度工资增幅回落明显
2009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399元,与2008年同期的6524元相比,增加了875元,同比增长13.4%,与去年一季度增长18.3%相比,增幅回落4.9个百分点。
各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回落十分明显,其中,服务业工资增幅回落最大。该行业平均工资增长4.4%,增幅同比回落15.7个百分点。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增长19.9%,增幅同比回落10.4个百分点。另外,制造业增长8.2%,增幅同比回落10.6个百分点。
国家人保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狄煌对此表示,2007年的经济情况比较好,因此去年一季度的年终奖和提成工资好于今年。目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很多行业不太景气,必然造成职工工资增速回落。
从行业门类看,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是:金融业16048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3972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1604元。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是建筑业5109元,住宿和餐饮业5125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855元。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3.1:1。
专家:统计口径应扩大
国家统计局在公布数据的同时还表示,统计局已经注意到社会上对平均工资数据的意见,已在着手进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包括对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进行论证和试点,而且正在研究如何开展个体户工资统计。
“事实上,目前我国有将近60%的城镇雇员人数不在统计口径里面。也就是说,目前在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内的在岗职工只相当于城镇雇员数的40%。范围太小,无法代表城镇在业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保部专家告诉记者,“其余60%分布在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雇用人员以及在城镇打工的1.4亿农民工。这60%人群的年工薪收入水平都很低。”
此外,据狄煌透露,人保部正在研究根据劳动关系来统计城镇雇用人员,“我们已经估算出这会使现在的平均工资数下降,其幅度将非常大。”该情况将上报人保部和中央。
统计局昨天表示,由于私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新增、倒闭、转产等变化频繁,有些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薄弱,会计制度不健全,这些都给建立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制度带来很大的难度。
统计局从去年开始已经准备把私营企业纳入统计口径,国家数据没有公开,目前只有北京市从今年开始将私营企业纳入统计,并公布了数字。
岗位工资统计推行难
对于工资平均数反映收入差异的问题,统计局表示,平均数不能很好地反映总体中个体的差异情况。“就工资统计而言,为了反映不同群体的差距,我们还计算了不同地区、行业和经济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
“我们也正在研究如何从统计方法上更好地反映工资差异度的问题。”统计局称,从现行统计制度得到的工资数据看,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比如分省、分行业大类和分不同注册登记类型。
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反映不同岗位劳动力的平均价位的统计制度,统计局注意到不少网民要求公布岗位工资,但从现行统计方法看,劳动工资是单位统计,没有按岗位进行统计,现在还难以满足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