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政策与立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设金融科技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
2024-11-02 20:45  浏览:15

京人社发〔2024〕14号

为进一步拓展金融科技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快金融科技专业技术人才集聚和培养,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增设金融科技职称评审专业。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北京市金融科技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

           2.北京市金融科技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北京市金融科技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拓展金融科技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金融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中,在金融科技领域从事应用技术攻关与政策分析、产品设计与开发、产品数字化运营与维护、应用评价等方面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层级设置

北京市金融科技专业职称纳入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三、专业方向

北京市金融科技专业包括应用技术攻关与政策分析、产品设计与开发、产品数字化运营与维护、应用评价四个方向。

(一)应用技术攻关与政策分析。包括从事金融科技相关的科技前沿跟踪、技术攻关、应用研究,金融科技相关法律、规则和准则及政策的分析,科技驱动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的创新业务模式、新技术应用等研究,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规划、设计等工作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二)产品设计与开发。包括从事金融科技相关的基础设施、硬件、应用系统、产品和服务的全面数字化处理,设计系统架构与方案,开发算法、模型和程序代码,实施系统部署,执行验证、调试和确认等工作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三)产品数字化运营与维护。包括从事金融科技业务数字化运营方案制定与实施、相关数据的分析与应用,相关科技基础设施或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监测与优化,金融科技治理与风险管控等工作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四)应用评价。包括从事对金融科技相关的科技基础设施、硬软件、应用系统、产品和服务、项目等的目标、条件、执行过程、运行状态、性能、能力等就合规、内部控制、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试验、测试、分析和总结,对金融科技产品服务和技术人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进行研究与评价,对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进行评估等工作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四、评价方式

按照“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多方共同评价、促进评用结合、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价,纳入本市年度职称评价工作安排,每年组织一次,可适时开展专项评审,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评审程序及要求见各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五、评审委员会

组建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金融科技)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金融科技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金融科技专业职称评价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估;评审服务机构负责落实政策、完善评价标准和办法、组织开展日常评价工作。

(二)职称评审结果将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鼓励各用人单位对取得金融科技专业职称的人才给予奖励。

附件2

北京市金融科技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

申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金融科技专业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从事金融科技专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申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金融科技专业职称,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学历和专业经历条件、业绩条件、成果条件,其中成果条件为在以往职称评审过程中未使用过的成果。具体如下:

一、助理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标准、规程,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标准、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知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参与较复杂金融科技项目,处理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业绩条件

1.从事应用技术攻关与政策分析方向工作,熟练掌握金融科技领域的核心技术和政策;具备参与完成较复杂的技术研究、算法、模型、应用系统(平台)设计开发、政策分析和设计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2.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方向工作,熟练掌握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原理和开发流程,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创新的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具备参与完成较复杂的产品设计、开发、部署、测试和上线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3.从事产品数字化运营与维护方向工作,熟练掌握金融科技产品的数字化运营方案设计、运营流程和维护标准,能够高效实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具备参与完成较复杂的产品运营、数据分析、系统维护、用户支持和项目管理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4.从事应用评价方向工作,熟练掌握金融科技应用评价流程、方法和标准,能够对金融科技产品的性能、质量、安全、用户体验进行系统评价;具备参与完成较复杂的应用测试、评估、反馈收集和改进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成果条件(应具备下列9项成果中2项及以上,同一类型的多个成果可累计计算)

1.参与完成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参与完成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金融科技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等,并投入使用;

3.参与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报告、项目报告、技术文件、设计文件等,并得到相关部门技术推广;

4.参与完成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或应用项目,并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5.参与完成在单位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攻关项目,研究成果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6.主持完成地方金融科技类平台、专项合作、试点推广等相关项目,并得到行业推广应用;

7.参与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之一,并经批准发布;

8.参与完成公开出版的专著或编著;

9.参与完成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三、高级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熟练运用金融科技相关的标准和规程;掌握国内外金融科技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跟踪金融科技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金融科技项目,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业绩条件

1.从事应用技术攻关与政策分析方向工作,系统掌握金融科技模型、算法、软件系统(平台)、硬件系统、科技基础设施的设计流程、设计方法和开发流程,系统掌握金融科技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则和准则;能够主持完成金融科技相关政策、行业规则和准则的系统分析与设计;具备主持完成技术难度较高的金融科技技术研究及模型、算法、软件系统(平台)、硬件和科技基础设施设计开发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2.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方向工作,系统掌握和综合灵活运用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原理和开发流程,具备主持完成较复杂的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分析、设计、建模、开发、优化及项目管理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3.从事产品数字化运营与维护方向工作,系统掌握和综合灵活运用金融科技产品数字化运营流程和维护标准,具备主持完成复杂金融科技产品系统运行维护、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数据安全与治理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4.从事应用评价方向工作,系统掌握和综合灵活运用金融科技应用的评价流程、方法和标准,具备主持完成复杂金融科技产品的性能、质量、安全、用户体验等的系统评价及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成果条件(应具备下列8项成果中3项及以上,同一类型的多个成果可累计计算)

1.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

2.作为排名前三完成人研发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金融科技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等2项及以上,并在相关领域实际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报告、项目报告、技术报告、设计文件等,并得到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技术推广;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并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5.作为排名前三的完成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攻关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6.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一,并经批准发布;

7.作为排名前三的完成人编写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编著;

8.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四)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由2名本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项;

2.作为排名前三的主要完成人,获得中国专利银奖及以上;

3.作为排名前五的主要起草人编写国家标准,或作为排名前三的主要起草人编写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经批准发布。

四、正高级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面系统深入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功底,全面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深刻把握并能够解读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相关国内外标准、规程,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能够主持完成金融科技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发挥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具有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业绩条件

1.从事应用技术攻关与政策分析方向工作,全面系统深入掌握金融科技模型、算法、软件系统(平台)或硬件、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专业技术理论;全面系统掌握国内外金融科技软件系统或硬件、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动态和发展方向;同时具备主持完成技术难度高的金融科技软件系统、硬件和科技基础设施的研究设计、开发、验证测试等相关技术创新工作的能力;能够推动本专业发展,技术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2.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方向工作,全面系统深入掌握金融科技产品设计与开发的专业技术理论;系统深入掌握国内外金融科技模型、算法的发展动态和发展方向;具备主持完成技术难度大的金融产品设计、开发等相关技术创新工作的能力;能够推动本专业发展,技术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3.从事产品数字化运营与维护方向工作,全面系统掌握金融科技产品管理、运维与安全的专业技术理论;掌握国内外金融科技产品管理、运维与安全的发展动态和发展方向;具备主持完成系统运维、数据安全等相关复杂高难度技术创新工作的能力;能够推动本专业发展,技术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4.从事应用评价方向工作,全面系统深入掌握金融科技应用评价涉及的规划、标准、咨询、监理、测评、项目管理和信息系统审计等方面的技术开发理论;系统掌握国内外金融科技应用评价的发展动态和发展方向;具备主持完成技术难度高的金融科技应用评价等相关技术创新工作的能力;能够推动本专业发展,技术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三)成果条件(应具备下列8项成果中3项及以上,同一类型的多个成果可累计计算)

1.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

2.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研发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金融科技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等2项及以上,并在相关领域实际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报告、项目报告、技术报告、设计文件等,并得到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技术推广;

4.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或应用项目,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攻关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6.作为排名前三的主要起草人编写国家标准,并经批准发布;

7.作为第一完成人编写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著或编著,并出版发行;

8.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相关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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