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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推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2008-10-23 08:07  浏览:303

  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为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今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在全国推行。

  特别扶助制度规定,独生子女死亡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政府分别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或者100元的扶助金,并还从生产、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帮扶。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说,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这些家庭, 他们作出了奉献,他们理应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些年有些家庭出现了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比方说年老的时候劳动力缺乏、缺乏保障、身体不好等等,解决这些实际困难也是政府应尽的责任。

  报道说,中国将逐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优生筛查以及住院分娩补助等政策措施,给予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高中及职业教育优先优惠的教育福利政策,节育手术保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制度以及养老保险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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