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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十大专项行动
2022-01-27 23:16  浏览:104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围绕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五个强”的实践指向,突出“新的定位、聚的方法、融的路径、放的导向、优的追求、强的支撑”工作要求,把建设战略人才力量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使用等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才服务能力水平,为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贡献人社力量。

一、实施高能级载体平台人才赋能专项行动

(一)助力南京、苏州、无锡争创国家级人才平台。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发挥经济实力、科教资源、产业集群、人才集聚等方面优势,争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级人才平台。赋能南京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会同南京举办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支持建设江苏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实践基地、海外协同创新中心。赋能苏州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建立新兴产业、重点产业人才“苏州标准”,支持举办“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中国江苏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赋能无锡建设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太湖湾科创带,支持举办“太湖牌”人才系列活动,支持引进全球头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培育发展人才工作集团支持南京、苏州、无锡高标准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国际人才社区,率先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探索建设省级人才飞地。支持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南通作为长三角龙头上海的北翼、常州作为百年工商名城等,努力建成有影响的高水平人才平台。支持各地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建设有影响的高水平人才平台。

(二)探索建设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人才特区”。会同科技等部门建立新型科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充分授权三大实验室“自主引才、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评价、自主定薪”。允许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建立高层次人才特殊调配“直通车”。赋予设岗自主权,开展自主聘任,不受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授权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允许自主设定科研人员薪酬,可实行全员年薪制。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实行计划“单列”。

(三)打造区域人才创新资源集聚平台。深化推动长三角专业技术人才资格、技能人才资格、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支持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博士后工作站,推进长三角人才市场和长三角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江苏自贸区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制度。会同商务、外办等部门拓展江苏日韩企业人才服务合作云联盟,深化沿海沿江人才创新发展带建设,开展人才合作与创新产业对接交流。授权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支持建设综合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实施产业链人才托举专项行动

(一)实施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人才引进计划。会同工信部门编制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核心人才库和紧缺人才图谱,聚焦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重点企业,落实企业人才政策服务专员制度,动态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和人才需求,发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常态化组织专项引才活动。精心举办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二)打造数字经济人才高地。会同发改等部门制定数字经济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职业领航工程,会同工信等部门建立江苏省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继续教育基地,开展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知识更新培训,每年培养产生1000名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建立江苏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职称制度,开展数字经济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认定。打通高技能人才成长为卓越工程师的职业发展通道。围绕制造业“智改数转”,会同工信、工商联等单位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新建一批数字技能类专业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举办数字技能高级研修班,探索建设数字技能产业园。

(三)推进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技能人才评价开发。建立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形成一批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成果。探索建立技能评价技术资源共建共享和研发补偿机制,提升评价技术资源开发建设效率。

三、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培育10家左右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和一批聚焦主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支持各地组建国有独资或控股人才集团。拓宽投融资渠道,培育3~5家上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设一批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为行业培养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职从业人员。

(二)重点发展猎头服务。制定出台社会化引才奖补办法,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单位、重点地区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建立引才任务发榜机制,对完成榜单引才任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予以奖补,对通过猎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机构予以重奖。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鼓励有序承接政府人才服务项目。

(三)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创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提供数字化服务,推动招聘、培训、服务外包等业态提质增效,高新技术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数量持续增加。支持建设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智慧园区,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专业化人才服务。举办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创业大赛。

(四)推动行业开放发展。开展“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扩大对外开放,深度融入全球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大力引进国际先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构建全球服务网络。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

(五)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强国家、省、市三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实现省级产业园在设区市全覆盖建设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省级人力资源市场。组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认定工作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发展网络招聘,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

四、实施人才放权松绑改革攻坚专项行动

(一)完善人才流动调配机制。建立高校引进人才直接备案制度。支持高校编制内引进外籍人才,对长期聘用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籍人才准予入编。会同编制部门建立事业编制人才周转池,为高能级人才载体建设、重大攻关项目实施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会同组织部门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改革意见,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积极争取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聘用工作试点。

(三)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制定出台全面纠治职称评价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问题政策举措。向具备条件的行业协(学)会、各类用人主体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进一步推进职称评价社会化。制定发布我省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目录。

(四)完善人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市场化薪酬,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推动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开展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充分给予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高技术人才倾斜,尤其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高高技能人才在特贴”“突贡等人才计划项目评选中的名额比例。

(五)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公开招聘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监督途径,完善监督方式,对用人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

五、实施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腾飞专项行动

(一)实施卓越博士后资助计划。紧扣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按每人30万元标准,每年遴选资助900名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省从事博士后研究,重点支持产业附着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博士后项目。

(二)推进企业博士后站设站改革。实行企业博士后站设站即时备案制,成熟一家建设一家。支持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重点企业优先设站。健全企业博士后站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建立全球博士后人才招募机制。建立健全博士后招收信息全球发布机制,组织省内设站单位分批次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招收对接活动,加大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招引力度。加快博士后人才国际化培养,遴选优秀博士后到国(境)外开展研究交流和短期培训。

(四)打造省级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聚焦“卡脖子”技术需求,举办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面向全国博士后打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扬子江论坛建强用好省博士后创投中心,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训练营,对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予以重点创投支持。

六、实施海内外英才集萃专项行动

(一)打造综合性引才活动品牌。举办中国江苏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交流系列活动。支持各地举办南京留交会、无锡太湖人才峰会、徐州淮海人才峰会、常州名城名校合作行、创新创业赢未来、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南通江海英才创业周、连云港花果山英才双创周、淮安“9·20淮安人

才日”、盐城沿海发展人才峰会、扬州“绿扬金凤”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峰会、镇江金山英才创新周、泰州凤城英才创新创业周、宿迁人才发展大会等综合性人才品牌活动。

(二)打造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特色品牌。建立健全“江苏暨全国百所高校院所人才合作联盟常态化运行机制,深化举办江苏行”“四对接”活动,定期发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信息目录,开展线上线下对接交流。建立知名高校毕业生江苏社会实践基地。

(三)打造海内外人才集聚载体平台。会同科技等部门建立海外引才工作站,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海外人才飞地、离岸研发中心就地选才、飞地用才。建设部省共建留创园,新建一批省级留创园、省级留创示范基地及省留学人员之,成立省留创园联盟。

七、实施服务企业人才强引擎专项行动

(一)发挥企业承载创新人才主体作用。支持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链主企业整合高端人才实施技术攻关,赋予企业特别是重点民营企业更多的人才举荐和项目推荐权。支持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主体协同配合的人才创新联合体。支持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入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加快产业人才向园区集中。

(二)建立企业首席专家制度。面向我省各类企业评选产生一批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企业首席专家,设立江苏省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

(三)深化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推广“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经验,支持各地建设各具特色的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试验区,在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技能培训、国(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人才计划项目、人才载体建设、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给予集成支持。

(四)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省外研发中心。打破将社保缴纳地作为人才项目申报认定的限制,依据研发中心的产权归属以及人才贡献进行人才项目评定,让企业省外研发中心和分公司人才享受江苏的人才政策。

八、实施部省共建“技能江苏”专项行动

(一)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发改、工信、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发布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锚定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积极推动全员就业培训、在岗培训。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120万人次。

(二)高水平开展技工院校提升行动。压实技工院校技能培训主阵地、主力军责任,面向社会更多参与补贴性、公益性技能培训。优化技工院校专业结构布局,创建3个以上万人校,打造服务长三角一体化、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淮海经济区的3个高水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组织企万岗技校西部行活动。探索技师班和高技班一贯制(不分段)培养实践,深化高级技师学制教育改革。

(三)高起点实施“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建设国家级、省级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大力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技能领军人才。组织评选江苏技能大奖,试点评聘特级技师。全面推进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建设每年培育100省企业首席技师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各地设立新时代工匠创新培育基金。

(四)更好发挥以赛育才、以赛选才、以赛引才作用。高标准实施世赛夺金行动,全力以赴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参赛工作。积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竞赛。办好江苏技能状元大赛。

九、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行动

(一)支持带强产业发展。聚力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产业发展,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支持有能力的乡土人才办企业、兴实业,推动土专家”“田秀才与乡村旅游、现代农业、农村绿色低碳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广特色人才+特色产业+特色区域模式,建设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示范培训基地和创业园,打造一批乡村人才创业集聚地、产业发展集中区。

(二)支持带动群众致富。聚焦农村共同富裕,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支持乡土人才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培育相关市场经纪人,加强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支持乡土人才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群众创业增收。支持省市县三级乡土人才技能培训载体建设,提升乡土人才就业创业能力。

(三)培育壮大人才队伍。聚焦乡村人才支撑,大力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计划,挖掘、遴选、培育一批乡土人才带头人,强化乡土人才接班人”“后备军建设,引导乡贤能人返乡发展。统筹城乡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组织实施专家服务基层系列活动,推动专家人才资源下沉。深化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定向培养2800名乡村师范生和1500名农村订单医学生,着力解决基层人才引留难题。

十、实施人才服务品质优化提升专项行动

(一)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高层次人才“爱国·奋斗·奉献”精神教育专题培训和国情研修班。加强人社系统人才工作能力建设,举办全省人才工作者培训班。打造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人才之家网络体系,建立重点人才联系服务制度。建立人才接待日,召开人才座谈会,组织开展人才联谊交流。

(二)建立“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会同省有关部门建设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打造江苏版人才高德地图。配套设置12345线下人才服务热线,建立人才政策专员制度。建设全省人才数据库,推动人才工作数字化转型。

(三)推行江苏人才“苏畅卡”。会同省委组织部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打造专属身份标识和权益凭证,提供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健康医疗、出入境居留、社会保险、文化体育、交通出行、金融服务、工商登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特色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人才关心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困难。

(四)完善人才表彰激励机制。规范开展人才表彰奖励活动,组织开展全省人才工作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典型事迹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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