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行情
广东建事业单位绩效制度 市民满意度定工资编制
2009-09-14 16:10  浏览:235

  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除了退休年限“变脸”之外,在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用人管理等方面,也来了一场堪称“翻天覆地”的大改革。

  其中,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价被提高至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绩效好不好,将直接影响“当事”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和人员编制。

  变化1 依据评估结果“配钱配编制”

  《意见》说,广东要探索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绩效评价制度。“结合事业单位的运行状况、服务质量、岗位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人员结构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相应调整财政支持力度和机构编制。”

  加大对事业单位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共服务供给的优质高效和公平公正。

  变化2 财政拨款由“人头费”变“绩效费”

  《意见》指出,改革也将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按照人员编制拨付经费的传统做法,将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财政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采用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从而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这意味着,财政投入更多地将与事业单位的绩效挂钩。广东将逐步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制度”,将经费使用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财政安排经费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依据之一。

  变化3  事业单位拟“按业绩定酬”

  此外,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也要改革。广东将加强对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与调控,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组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

  广东省将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按照职位性质及工作绩效确定工资待遇,探索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多种分配制度,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变化4 “固定用人”变为“合同用人”

  事业单位的编制等用人管理制度也将发生变化。人事管理方面,将由现在的“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不断增加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

  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编制实行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则以编制为基础,核定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在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等环节,适当考虑事业发展,赋予其相对灵活的人事管理权;公益三类单位,政府在岗位管理方面实行宏观管理,在用人上,以事业单位自主管理为主。

  变化5 新建理事会打破“部门所有”

  在条件具备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服务对象和有关社会人士等组成,决定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事业单位可在有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下,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逐步打破事业单位“部门所有”的体制束缚。

  对一些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单位,予以撤销或整合;对关系市民基本需求的新增的公益服务,可增设相应公益类事业单位。

  变化6 鼓励个人直接办公共事业

  《意见》表明,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坚持公益事业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公共服务组织的多样化,在供给与生产可以分离的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外,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事业。或者,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公益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效仿香港

  粤将“一个电话”管所有投诉

  新快报讯 《意见》另一大亮点是,广东将效仿香港,建立一个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实现一个电话受理所有投诉。

  《意见》指出,广东将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与此同时,将整合现有投诉机构,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由香港特区政府效率促进组管理的“1823”综合电话查询中心,为20个参与使用其服务的政府部门解答市民查询与接受投诉,并提供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络资料如查询热线等。1823电话中心每天24小时运作,全年(包括星期日和公众假期)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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