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
让城乡居民共享社会保障
2007-10-14 10:53  浏览:268

      今年7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成都召开部分省区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上,我市推动城乡社保无缝隙覆盖的做法和经验,受到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我市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城镇实现“应保尽保”

      上个月,在机关工作的王华得知我市启动在籍学生医疗保险后,第一时间为上小学的儿子投了保。据悉,年内将有85%的城镇在籍学生进入医保范畴。

      2003年,我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政策,为那些没有“固定单位”的市民提供了医疗保障,创造了全国经验。

      2004年,我市推出城镇低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全市1.5万名城镇低保人员享受到医疗保险。

      2006年推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行政府补贴、社区管理、优惠结算的新政策,财政为参保居民提供补助200元或100元。截至目前,全市居民参保人数达5.5万人。

      困难、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如何参保?我市创造了财政投入、社会筹集、单位支付“三三制”的办法。到去年底,全市16.8万名离退休人员100%享有医疗保险。

      特困失业职工和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不稳定,收入不稳定,无力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今年,市区推出社会保险断保救助制度,安排500万元建立断保救助基金,实行还本不付息的优惠政策,帮助其到达退休年龄后能享有养老、医疗保障。

     “到今年底,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可以实现应保尽保,城镇总参保人数将突破100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副处长黄东平告诉记者。

      让农民享受社会保障

     “参加新农保,不但政府有补贴,以后每个月领的退休金还有得涨呢。”吃透了新农保政策,这两天,泰兴市胡庄镇宗林村村民史云龙见到左邻右舍,总是动员他们去参保。

    “农民占全市人口的70%,如果农民不能充分享受社会保障,那么社会保障体系就是不健全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加祥表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建立惠及全体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针对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养老问题,去年我市推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纯农户列为参保对象,实行个人缴费、乡镇补助、财政补贴。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已在全市100个村全面展开。“十一五”期末,将全面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目标,参保人数可望突破100万人。

      城市扩张,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怎么保障?在我市,被征地农民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保”或“农保”,在其退休后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去年以来,全市新增被征地农民全部实现了“即征即办即保”。原有的5.8万名被征地农民已有5.3万人参加了城镇或农村养老保险。

      劳动保障部门还为农民工设立了可供选择的社会保险“套餐”。对就地转移、外来务工和劳务输出三类农民工,坚持“同工同酬同保”政策,鼓励其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并允许其自由选择缴费比例。此外,本地和外来农民工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今年以来,全市外来和就地转移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8万人,参加各类医疗保险6.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增加了10.2万人。农民工累计参保率超过70%。

      城乡保险可选择、可衔接、可转移

    “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进城打工后就衔接不上了。”这种担忧,曾困扰过许多进城务工人员。

      社会保险转移衔接问题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也难以形成。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如何衔接、过渡,成为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研究探索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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