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
谁是派遣员工的真正雇主?
2007-11-16 09:56  浏览:314

  编者按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动力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的单位工作。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非常普遍地存在,而且发展极为迅猛,它对于满足用人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劳务用工需求有着极大的优越性。但是,《劳动法》没能很好解决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致使一些企业钻了法律空子,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那么,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新近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作了哪些明确规定,企业应该怎样应对呢?

  本期我们邀请了劳动法专家、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律实务与研究的阎付克律师给大家就如何明确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处理三方关系的争议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应对策略。

  专家简介

  阎付克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高级律师,劳动法苑laodongfa.com北京事业部主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特邀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国企改制上海律师服务团成员,《劳动报》、《劳动法苑》、《人力资源HR经理人》特约撰稿人,中华英才网等人才中介机构特约讲师、劳动法律实务咨询专家。198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执业至今,曾经担任民商事兼职仲裁员、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擅长于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在劳动法律服务领域享有声誉。

  本栏目由全国知名劳动法专业服务提供商劳动法苑laodongfa.com提供智慧援助。

  01-谁是派遣员工的真正雇主?

  

  案情简介

  徐延格自1994年底加入肯德基到2005年10月,一直在肯德基仓储部门工作。2004年5月20日,在肯德基的要求下,徐延格与时代桥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仍然在肯德基工作。2005年10月12日,肯德基以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为由将徐延格退回时代桥公司。10月12日时代桥公司与徐延格解除劳动关系。徐延格认为自己在肯德基连续工作11年,应当是肯德基的员工,即使解除劳动合同,肯德基也应当按11年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肯德基认为徐延格是时代桥公司派遣的员工,与肯德基没有劳动关系,不同意支付任何补偿。

  无奈之下,徐延格于2005年11月28日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肯德基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