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的通告
2020-02-20 15:52  浏览:219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行政复议申请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或者传真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及须知请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网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法定主动公开事项中查阅。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申请人不要前往工作场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

我局行政复议机构设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 5 号;邮政编码:100050;传真电话:010-63011659。邮寄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  字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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