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
记者调查:“996”多内部通知 实施较隐蔽
2019-04-19 22:03  浏览:217
       近日,有程序员因不满公司实行996工作制,在代码托管平台Github上建立了996.ICU项目,取意“工作996,生病ICU”,以示反抗。

作为世界级的代码仓库,Github拥有超过900万开发者用户,在程序员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短短几天,996.ICU项目获得大量程序员关注和支持,目前已获得超20万“star”,在Github Star总排行榜上排名第二。

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互联网企业多采用内部通讯工具或口头方式通知实行“996”,加班范围、时长具有局部性和间歇性,加班费一般在项目完成后以奖金形式补发,也有个别公司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

专家表示,无偿加班现象确实存在,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存在一些障碍,未来可通过进一步完善立法加以解决。

程序员小武提供的内部通知截图。

现象1

“996”多口头通知未明文规定

“996”工作制,即工作时间从早9点到晚9点,每周工作6天,周工作时间最低12x6=72小时。

996工作制并不是新鲜事。从今年1月有赞在年会上宣布执行996工作制,到今年3月京东员工在职场社交平台称“京东ai即将995,难受了”,关于程序员加班的讨论时常进入公众视野。

昆明一家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小武向记者展示的QQ聊天截图显示,2018年10月8日,其所在项目组在QQ群通知:“11月20日要上线新项目,这周开始项目组工作时间改成996了,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争取早日上线!”小武说,加上项目上线后的维护、修改,这种加班状态持续到了去年年底。

和小武公司一样,多数企业一般采用内部通讯工具或口头告知的方式通知某段时间实行996制度,还有一些企业则是随项目临时加班。

“就说项目进度落后了,从某某日到某某日实行单休,如果到某某日项目还未完成单休就延后。”上海一家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尚芳表示,“这样的加班隔一两个月搞一回,一次至少持续一两个月。”他也表示,公司一般通过通知或口头告知的方式要求加班。

据智联招聘调研报告,2015年IT/通信/电子/互联网行业平均每周加班时间9.3小时;2017年IT人才招聘网慕才网统计称,69%的程序员需要加班,平均每天加班2小时以上的占19%;这些程序员中,自愿加班的占20%,被迫加班的占80%。

广东一家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刘博告诉记者,去年有项目的时候他都是早上9点上班,凌晨2点下班,这种状态在项目结束后会有所缓和。刘博称,他就职过的四家互联网公司都存在类似996的加班方式。

现象2

加班费常以项目奖金替代补发

此外,程序员们还反映加班费时常支付不到位。

去年年末,在云南工作的程序员王侠经历过三个月的“997”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费。“很多公司都说是你自己事情没处理完所以才加班,我工作过的几家公司都这样。”王侠说。

尚芳的公司则以目前公司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如果都按劳动法给相应的补贴,那我们也心甘情愿。”刘博说。

“如果员工入职时签订的是一般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要按照相应法律规定支付对应的劳动报酬或者给予调休。”一家物流网络平台法务总监对记者说。

一名曾在多家互联网公司担任法务的律师告诉记者,他就职过的互联网企业有两家新三板上市公司,也有规模较小的公司。这些企业主要通过调休解决加班问题,一般不会细算加班费,只是估计大约多少,等项目成功了根据利润给一定比例的奖金。

“加班都是跟着项目走,项目是根据客户要求走,加班很难避免。”他说,他也处理过因加班费等利润分配问题产生的争议,但这种情况很少。

“996只是完成项目需要去做的事,不是常态。公司也不可能会有这样的要求。”一名不愿透露身份的互联网公司公关负责人说,“有一些公司有996的文化,但他们的程序员工资也高,项目成功了,年终奖也会更多。”

奖金能否代替加班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告诉记者:“如果之前双方协商明确,加班费体现在奖金里,奖金数额与加班时数相比是合理的,一般可以支持;但如果事前没有明确,员工也不认可,恐怕难以替代。”

说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

“无偿加班现象普遍存在 未来可完善立法加以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我国劳动法明确了法定工作时间,即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共40个小时,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但加班时长是有限度的。对于加班,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加班费,但也存在一些企业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如果员工不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执法不到位,无偿加班也就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了。

        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如何执行到位呢?林嘉介绍,一是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或者通过工会力量去平衡和干预。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么需要相关劳动部门监察,劳动监察发现违法,可以对它进行行政处罚。

“还有一种情况是员工主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如果没有离职去走劳动争议仲裁也很难。走完仲裁程序也意味着他的劳动岗位可能不存在了。” 林嘉说。

“996工作制肯定是违法行为,但在现实中它又确实存在。”林嘉指出这一矛盾,“现在法律规定是比较严格的,有一些企业认为这样缺少变通或自主权。有没有可能松些口,这个在立法上是需要考虑的。还需要考虑的是如如何落实加班费。在国外有集体谈判的方式,工会代表员工跟企业谈判,制定合理的双方都认可的加班时间和加班费标准。这些在未来都可以在立法上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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