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集团CEO施瓦茨曼
法国铁路总公司CEO佩皮
英国通讯公司CEO利文斯顿
加拿大尼特真影响公司CEO丝婷
外国企业高管的办公室,既高雅又简朴
中位数是统计学概念。把样本按其数值从小到大排列,处于中间位置的那个样本的值就是中位数。如果样本数为奇数,如11个,就是第6个样本的数值;如果样本数为偶数,如12个,就是第6个和第7个样本的数值的平均值。在工资统计中,中位数比平均值更能反映全社会工资水平,多数人的工资都会聚集在中位数上下。每个人把自己的工资与中位数比较,就知道自己的工资在全国处于什么位置
1、《中国薪酬发展报告》认为部分高管收入过高
不管在哪个国家,企业高管薪酬都备受百姓尤其是股东关注,人们对企业高管天价薪酬颇有微词。他们认为,高管以企业股东的利益为代价中饱私囊,让自己暴富起来,压制了企业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提高;高管薪酬只有与普通员工的薪酬保持合理而不是太大的差距,才能增进企业员工的凝聚力,提高生产力,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增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5年,美国华信惠悦公司调查了管理超过8000亿美元资产的55家机构投资者,90%的机构投资者认为高管薪酬过高。
过去几年,中国媒体也频频发文,对企业高管尤其是国企垄断行业高管的天价薪酬提出质疑。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日前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透露我国部分行业工资过高导致拉大收入差距,尤其是部分企业高管收入增长偏快,水平过高。
在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将在四季度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那么,外国企业高管的薪酬又是怎样的呢?与之对比,中国企业高管的薪酬是高还是低?
2、绩效奖是外国高管薪酬的主要来源
企业高管,通常指企业最重要的、领取工资最高的前5名领导,包括首席执行官、财务官、运营官、市场官和另外一名重要领导人。
高管薪酬可不单指工资,还包括短期绩效奖、长期绩效奖、各种福利、养老金和保险等所有形式的有价值报酬的现值。
提到外国企业高管薪酬,中国不少读者往往与中国企业高管薪酬混为一谈。外国企业高管的薪酬设计相当复杂,其目的就是把高管自己的利益与企业和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防止高管把企业变成自己的“摇钱树”,为便于自己获利制定企业经营和发展政策,而不考虑企业本身利益和长期发展。
为此,外国企业不会给高管很高的现金工资,薪酬主体体现在企业各种形式的股权上。换言之,高管们只有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才能从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奖励。这就意味着,公司利润高,薪酬就高;公司利润低,薪酬就低;公司亏损,高管们的这部分薪酬也就化为乌有。
举例说明:公司与高管签订协议,规定完成年度利润增长10%的目标后,公司奖励高管100万股股票期权,股票的行权价为签订协议时的市价,假定为每股10元。到年末,公司的利润增长超过了10%,实现了高管与公司的协议目标,公司则奖励给高管100万股股票期权。高管此时可以行权,假定此时的价格是每股20元,高管先按10元的行权价购买这100万股股票,然后再按照每股20元的现价卖出,每股获利10元,100万股共获利1000万元。这1000万元就是高管的绩效奖,成为薪酬的主要构成部分。
说外国企业高管薪酬高,就是这么来的,是股权带来的收益。如果公司业绩不好,股票价格下跌,例如跌到每股10元以下,则高管的这部分薪酬就颗粒无收了。
当然,为了拴住高管,防止高管的错误决策为公司未来几年带来风险,奖励给高管的股权有很多限制。有的企业规定数年后方可行权,防止高管“见好就收”,置企业的未来发展于不顾。也有的企业要求高管在行权时,必须保留一部分股份作为“质押”,把高管的利益牢牢拴在企业长远利益上,让高管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负起责任。如果因高管失误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则没收这部分被“质押”的股份。
2009年,摩根士丹利高管薪酬中有约四分之一为现金,其余为递延股票,薪酬最高的30名高管大部分人所获得的薪酬至少有65%被递延支付,这些钱在公司如果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必须返还给公司。
还有的企业要求高管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普通股,这也是要求高管的利益要与企业和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例如,美国3M公司就规定,董事必须在3年任期内,拿出两倍于其聘用费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公司的股票。
3、美国首席执行官薪酬是工人的3.2倍
美国企业高管薪酬是世界最高的,但他们的薪酬也并非国内一些媒体报道的普遍那么高,拿天价薪酬的高管也是凤毛麟角。就是拿天价薪酬的人,也大多是股权收益。伯克希尔公司行政总裁沃伦·巴菲特的现金工资30年保持每年10万美元不变。高盛高管2009年现金工资为零,所有高管的薪酬只能来自绩效奖,而且是股权,这就意味着,企业亏损了,高管拿不到分文薪酬。
2005年,美国1500家大型企业首席执行官的薪酬中位数为320万美元,而现金工资仅为69.7万美元,其他基本上都是绩效奖的股权收益的现值。这1500人管理的企业平均资产为21亿美元,资本总市值为22亿美元,销售额为15亿美元。根据《美国人力资源研究》2012年10月发布的数据,美国首席执行官现金年薪平均为731346美元,7年来美国首席执行官的现金薪酬并没有实质性的增长。
美国著名的私募股权公司黑石集团首席执行官斯蒂夫·施瓦茨曼,2006年从公司获得各项报酬总和为3.983亿美元,这是因为这一年公司盈利丰厚,而他拥有公司23.3%的股权,其中有一部分是他自己投入的资本金获得的股份。
到了2008年和2009年,施瓦茨曼只领取了35万美元的基本年薪,因为这两年企业没有盈利,股票也从2007年的每股31美元跌到2009年2月的3.55美元,这位叱咤风云的资本玩家也就没有套现的可能了。
以上说的是顶级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薪酬,美国绝大多数企业的首席执行官的薪酬可比我们想象的惨多了。
根据美国劳工部的统计,2011年,美国全国从业人员工资中位数为34460美元,企业首席执行官工资中位数为109320美元,仅是全国工资中位数的3.2倍。美国2011年人均GDP为48442美元,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是人均GDP的2.3倍。企业总运营官等企业高管的工资中位数为95150美元,仅是全国工资中位数的2.8倍。
美国企业里的一把手就是首席执行官,他的薪酬最高,其他高管的薪酬可就逊色多了。根据全美董事协会2005年的研究结果,2005年,美国200家顶级公司的董事薪酬中位数为17.7万美元,其中45%为现金,55%为股本,也就是说,董事们拿到手的现金不到8万美元,仅是全国从业人员工资中位数的2.3倍。
美国政府对有政府注资的企业高管薪酬规定得相当严格,要求高管现金薪酬不得超过50万美元,额外薪酬必须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发放,而且要等这些公司归还了政府注资后方可授予;如发现公司财务作假,公司前25位高管必须交出所有奖金。对亏损企业,高管可能得不到任何薪酬,例如,美国银行首席执行官肯尼斯·刘易斯 2009年就是零薪酬,他还要把已经领到手的100多万美元工资还给美国银行。
美国少数企业高管虽然拿着不菲的薪酬,但他们的开销也大,不像中国的企业高管,住房、用车等都可以从公司报销,他们的这些消费都要自己掏腰包。
另外,美国企业高管如被股东起诉,其诉讼费和败诉后的赔偿,均要从自己的腰包掏钱。1933年,美国烟草公司股东起诉总裁乔治·华盛顿·希尔,股东认为他的130万美元薪酬过高。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裁决,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必须接受司法审查。后来,世通公司和安然公司董事们也是自掏3300万美元与股东打官司。
4、法国国企高管薪酬执行公务员标准
根据法国统计局的数据,2009年,法国私营企业和有政府参股企业高管平均年薪为95666欧元,而所有从业人员工资中位数为20107欧元,高管薪酬是普通职工的4.8倍。
法国企业高管的年终奖取决于公司效益,首席执行官的年终奖不得超过其基本工资,其他高管的年终奖在基本工资的50%-75%之间。高管的长期绩效奖主要是股票期权,行权后必须持股至少4年。法国法律规定,企业的非执行董事不能同时享有工资和股票期权,而且他们必须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数额由公司规定。
法国国有企业和政府控股公司在法国经济中占很大比重,如法国电力公司、法国国营铁路公司、法国邮政、巴黎公交公司、法国核工业公司等。法国规定,国企高管各类报酬总和不得超过法定最低工资的20倍。法国现行的法定最低标准是每月1425.67欧元,也就是说,高管年薪不得超过370674.2欧元。
法国把规模最大的40家公司高管薪酬看作是政治问题,高管的薪酬变动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每年财政部给企业一个工资总额,且亏损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得增加,然后企业高管拿着财政部给的工资总额再与工会谈判工资,因为这一切都是透明的,高管不可能克扣职工工资为自己加薪。
法国对公用性、垄断性公司高管薪酬直接参考公务员薪酬制度进行管理,而不考虑市场因素。国有企业是人民的,企业法人即董事长必须是公务员,由总理任命,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总经理由董事会招聘,薪酬标准由财政部确定,没有浮动工资,也不实行年薪制。财政部的公务员不得到曾管辖过的国企任职。
5、英国高管薪酬是工人薪酬的1.6倍
2005年,英国富时100执行董事的薪酬总额为98万英镑,但这些钱高管们不能拿回家,因为英国法律规定,企业高管薪酬的40%-60%延期三年发放,其中至少有50%以股票形式发放。
根据英国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12年7月,英国全国平均工资为每周471英镑,私营企业为468英镑,政府公共部门为485英镑。企业高管和政府高级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为每周776英镑,企业高管工资是普通百姓的1.6倍。
6、瑞典国企高管薪酬是最低工资的2.2倍
2008年,瑞典人均GDP折合人民币365267元,法定最低工资折合人民币264000元,全国平均工资折合人民币349200元,国企高管的年薪折合人民币578400元,是人均GDP的1.6倍,是最低工资的2.2倍,是人均工资的1.7倍。
瑞典政府禁止向国企高管发放奖金,瑞典财政大臣安德斯·博里在 2009年3月24日的《达根斯新闻》报上发表署名文章说:“毫无疑问,国有企业管理层须把瑞典民众的福祉放在心上。”
7、挪威高管薪酬是最低工资的2.1倍
2008年,挪威人均GDP折合人民币644474元,全国平均工资折合人民币480564元,企业高管年薪折合人民币760236元,徒工工资折合人民币360648元。挪威企业高管薪酬是人均GDP的1.2倍,是最低工资的2.1倍,是人均工资的1.6倍。
8、加拿大高管薪酬是平均工资的1.6倍
2010年,加拿大薪酬最高的100名首席执行官的平均薪酬为840万加元,而当年加拿大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4366加元。而全国所有企业高管薪酬平均约为71000加元,是全国平均工资的1.6倍。
9、日本政府企业高管薪酬是人均工资的3.8倍
2007年,日本人均GDP为238161元(本节将日元换算成了人民币),最低工资是94683元,全国平均工资为267022元。日本由政府注资的企业高管薪酬与公务员工资基本一致,各级政府企业高管薪酬是私营企业的25%左右。国家出资企业首席执行官年薪为1395460元,法人理事为1181040元,法人监事为1024160元。都道府县政府控股企业首席执行官年薪为1081140元,市町村政府企业首席执行官年薪为956820元。
日本私营企业首席执行官的平均年薪为4366740元,例如,日本最大的企业丰田汽车制造公司26名董事2005年的平均年薪为4422220元。政府企业高管工资是人均GDP的4.3倍,是最低工资的10.8倍,是人均工资的3.8倍。
10、外国高管的薪酬为何要延迟几年至十几年支付
人们一般认为,给企业高管发放高薪,能起到激励作用,可以让他们尽心尽力为企业服务,这对企业和股东是有益处的。但历次经济危机和学术研究证明,天价薪酬有时起到反作用,不但无益于企业效益的增长,反而会造成决策上的失误,增加企业承担的风险,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为了弄清奖励与绩效的关系,美国行为经济学家丹·艾瑞利通过一个实验也证明,企业高管的天价奖金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发展。在天价奖金的诱惑和压力下,高管们急功近利,失误更多,在众多选择项里只选择有利于自己获得奖金的选项,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企业高管的错误决策带来的不良后果往往不会立即显现,它要潜伏一两年甚至几年的时间。这就是外国把企业高管的薪酬“质押”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原因,将来一旦发现高管决策失误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损失,公司就没收被“质押”的高管薪酬。鉴于此,德国2010年4月宣布,将金融机构高管的责任追究期限由5年延长到10年,让他们彻底承担起作出“损公肥私”决策的法律责任。
11、中国央企高管薪酬是高还是低
2011年,中信证券的殷可为1601万元,万科的王石、郁亮、丁福源和丁长峰分别为1504万、1305万、851万和809万元,中国平安的丁新民和马明哲分别为992万和988万元,中集集团的麦伯良为958万元,深发展的理查德·杰克逊为869万元,长城开发的谭文鋕为811万元。
中国曾规定,国企高管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年收入的12倍,但实际上早已大大突破了这个限额。
中国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的主要问题是,薪酬与绩效几乎没任何联系,也就是说高管“旱涝保收”,即使企业亏损高薪也照拿不误。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显示,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1年的净利润比2010年下滑了26个百分点,可高管薪酬总额却比2010年上涨了22%,有23名上市公司高管年薪超过500万元。
中国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的改革,须借鉴成熟市场经济体的经验,把高管薪酬与企业和股东利益绑在一起,高管的现金薪酬限定在工人工资的2倍上,其他薪酬为绩效奖,只有达到股东与高管共同设置的企业利润增长目标,才授予一定份额的股权,但必须“质押”一定比例,逼迫高管在企业管理时要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