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酬管理
外包行业低薪员工福利应受保护
2012-02-03 14:44  浏览:287
  我国劳动力市场中长久存在着一个受到一般人忽略,甚至是鄙视的低下 层,他们从事清洁、园艺、搬运、保安等劳力工作,其中不少是外来劳工和退休后继续工作的年长员工,他们本身缺乏争取利益的能力。他们的雇主是向其他企业、 机构、市镇会或是私人公寓管理层承包工作的“外包公司”,他们薪水低,即使工作表现好也未必会获得奖赏,但却经常直接面对别人的投诉和督工的责骂批评。

   在国人收入差距扩大的今天,这群工人的处境更为困难。经济情况好时,他们无法分享果实,经济情况恶化时,他们却受到很大冲击。人力部在几年前开始更加关 注这群处于社会边缘的劳动者的利益,并致力提高外包行业的服务素质。劳资政三方在2008年推出了一项“负责任外包行为劳资政参考原则”,并实施所谓的 “最佳外包”措施。但实际效果并不显著,2010年10月,人力部又成立了一个“低薪工友与增长互惠劳资政委员会”,修订了之前的外包行业的行为指导原 则。领导这个委员会的人力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次长贺华吉前日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在外包合同下,外包商的工作不达标,雇用他们的企业雇主可以向他们要求赔 偿,但表现良好的外包商得不到回报。

  要求发出外包工作的企业给外包商分享好处,当作表现奖励,这是不容易的,因为双方之间是一种合同关 系,现有的外包公司获得合同的更新便已被视为一种奖励。有些外包行业在性质上更不可能分享到“企业增长成果”,如为公寓提供保安和清洁服务的承包公司。一 些公寓实行的一个分享好处的做法是,在过年过节时候设捐献箱,让居民自愿献捐,当作红包给保安、清洁工人分享。

  在照顾受外包公司雇用的 员工的福利方面,“低薪工友与增长互惠劳资政委员会”建议若是外包商以不合理的低价竞标合同,招标的企业有权要求竞标者透露员工的薪酬,这样做在于保护低 薪工友的利益。其实竞标者的献议内容本来就应具透明度,不管投标价格如何。人力部必须明令外包合同中作出这样的规定,但对于工友的酬劳是否合理,却存在灰 色地带。新加坡本来就没有实施最低工资的政策,一个清洁工人或是保安人员的起薪因不同公司而异,外包公司的员工薪金是否合理可能还是在于发出外包合同的企 业、机构的主观判断。虽说如此,规定外包公司在员工薪金和条件上更为透明,多少能起着监督的作用,可以确保外包公司不会任意剥削处于弱势的低薪员工。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直到今天,在企业、机构、私人公寓管理层当中仍存有一种普遍的短视心态,即在更新清洁工作、保安工作等等外包合同时候,没有对原有外 包服务供应商的良好服务素质给予应有的考虑,而是以价格为最重要的考量。“价低者得”的招标做法带来的恶性循环是,承接外包的公司缺乏提高服务水平的动 机,他们抱着现有的合同满期后再到别处以低价寻求新合同的心态。最终受害的是从事外包工作的低薪工人,他们因此一直无法摆脱遭受剥削的恶运,即使是辛勤工 作也得不到应有的奖赏。

  人力部和职总在这个课题上给予更大的关注,既是道义也是责任。外包行业里的工友的福利受到供应商、承包商忽略的情况不应也不容持续下去,劳资政三方应该更积极地监督外包行业的运作。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