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酬管理
专家观点:关注企业目标下的薪酬公平
2011-06-21 14:28  浏览:196

  薪酬体系是企业战略执行的关键驱动力量,一定要与企业战略结合系统考虑

  从上述案例来看,该公司在成立时,显然未将薪酬体系作为管理模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加以系统性地考虑,而采取了随机应对的方式,从而导致了员工的不满。在问题显现出来后,仍然未从公司整体角度去系统制定薪酬体系,只是沿用了老国企薪酬体系以图解决问题,结果自然不能适应市场竞争要求。

  根据亚当斯的激励理论,当人们觉得分配公平时,会更努力地投入工作。公平分为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内部公平又分横向公平、纵向公平和自我公平。过度的公平会影响效率,而相对的公平则有助于效率。企业在薪酬改革时必须考虑如何建立适应本企业特点的体系,尤其要注意在企业目标下的薪酬的公平性。

  谈起外部公平,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企业的工资总水平。国企往往在制定工资总水平时考虑与社会的公平因素,而不是考虑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和企业承受力。所以往往出现企业经营效益好时,发不了多少工资,用福利方式来解决。而企业经营效益不好时,还是按原水平发工资,企业负担不起加剧亏损。因此,融创公司在制定新的薪酬方案时,要考虑人力成本占总成本费用的比例,与同行业相比是否有竞争力,与企业自身现金流相比是否有承受力,形成企业目标与外部公平的结合。

  企业内部横向和纵向公平表现在企业的职系薪酬结构上。表面上看,国企工资综合考虑了岗位、技能、级别、年功、特殊津贴等因素,考虑因素已经很全了,但在确定这些因素对工资的影响时,往往是一个统一的社会标准,恰恰少了企业自身特点及市场供给因素的考虑,从而未能体现市场个体的差异性。要解决岗位薪酬体系这个问题,我们建议企业采取人力资源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工具——岗位评价。通过对企业全体岗位的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薪酬体系。

  实现自我公平的关键体现在工资的结构比例上。国企在原有计划体制下,强调执行任务,任务目标的不确定性比较低,因此稳定工资结构是适应的。而市场条件下,市场本身的最大特点是不确定性,要把这种不确定性通过薪酬体系传递给企业,这样才能使企业全员感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并对市场竞争做出应对,从而形成企业的竞争力。因此,需要在薪酬体系中增加一定的弹性,即浮动工资的比例。当然并不是所有岗位都要有大弹性,要根据岗位的性质而定。一般来说,任务目标结果弹性越小的岗位薪酬弹性越小,任务目标结果弹性越大的岗位薪酬弹性越大,不能走到另一个极端,全面拉大浮动比例。要注意的是,这种浮动比例要体现相当的激励性,还要考虑到与考核方式的挂钩,真正做到不同的绩效结果不同的收入,而不是象征性的变化。因此,在体现自我公平的薪酬设计中,该企业要不仅仅对薪酬体系进行变革,还需要对考核体系做适当的修改,以形成针对企业目标的、有激励性的薪酬体系。这种浮动工资的设计,还可以考虑与工资总水平挂钩,使工资总水平也具有一定的浮动性。这样一方面体现员工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减轻了企业在市场形势不好、经营业绩不佳时的财务压力。

  以上几点是该企业在设计新的薪酬体系时需要注意的,更重要的一点,薪酬体系是企业战略执行的关键驱动力量,一定要与企业战略结合起来系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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