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社会保险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并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法将对企业将产生哪些重要影响?企业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人力资源战略?对劳动者而言又将有哪些变化直接影响到自身的利益?这都是我们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的。同时对于广东省内的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比如:本省员工养老保险是否可跨省转移,应如何计算?对不参保单位处罚力度以及社保待遇标准等有何重大变化?这部法律规定中与本省内现行社保操作上的不同点有哪些?本讲座也将更有区域性针对性地解读新法,帮助企业降低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课程对象】
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主管、总监、工会主席以及企业总裁和HR从业人员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重点、难点权威解析
1、关于《社会保险法》最新立法趋势分析及新政策立法方向解读;
2、关于《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介绍及立法目标介绍;
3、现行五大社会保险的新要求及新规定;
4、即将有重大调整的几项社会保险新变化: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社会保险法》跨地区就业缴费年限如何累计计算?
6、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7、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8、《社会保险法》下如何正确的计算工龄?
9、企业“女员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
10、员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界定以及参保人员应该享有怎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实务操作与风险防范
1、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
2、企业该如何调整与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文书以适应新法需要?
3、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如何处置其社会保险关系和劳动合同?
4、职工档案丢失纠纷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5、在新社保法体系下如何优化运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用工形式?
第三部分:专家与您面对面
社保专家对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讲授老师】张老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省劳动仲裁员资格培训班、劳动仲裁员验证培训班讲师。张老师一直在劳资纠纷调处的第一线工作,主持或参与大量的、各类型劳资纠纷的调处工作,善于把握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诉求与用人单位HR管理效能之间的利益平衡。曾以《新法下企业规章制度和五大协议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劳动岗位、职级、薪酬调整的法律问题》等员工关系管理的系列课程引起广州人力资源界的强烈反响,张老师讲授以点带面、形象生动、对法理的解析深入透彻,深得学员们的一致认可与赞许。
【课程时间】2011年1月8日(周六)上午9:00 —12:00
【课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9-21号宏发大厦5楼581室
(乘地铁3号线至石牌桥站下车往正北方向沿天河路走90米右转;途经公交b1、b2、华南新城楼巴2)
【课程费用】200元/人(含资料费)
【优惠条件】参加过英士企业内训或英士法律顾问咨询的单位七折优惠(限2人)。
【联系方式】电话:0757-88553500转803、805 传真:0757-81238200
【公司账号】单位名称:佛山英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海棠支行
银行账号:44—504901040004004
佛山英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下附: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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