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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储存、防护及盘点控制程序

   日期:2007-12-25     作者:廖圣强    浏览:208    评论:0    
核心提示:5.2 仓管员负责产品在仓库的搬运、储存、防护及盘点控制。7.3.3 完成之“盘存表”副本分发相关部门、财务部,正本由相应盘点仓库

  1.0 目的

  制订该程序,以确保产品不至受损,达到消除浪费为目的。

  2.0 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搬运、储存、防护和盘点运作。

  3.0 定义

  产品、材料、半制品及成品的统称。

  4.0 相关文件

  包装、搬运、储存、防护工作指引。

  5.0 职责

  5.1 财务部审批相应仓库盘点差额异常时的调整。

  5.2 仓管员负责产品在仓库的搬运、储存、防护及盘点控制。

  5.3 各车间主管负责各自工场的产品搬运、储存、防护控制。

  6 相关记录

  盘存表

  7 内容

  7.1 搬运及其防护。

  7.1.1 搬运过程中,产品堆放高度不可超过本厂的规定,搬运时要小心轻放。

  7.1.2 搬运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以保证车和人畅通无阻,搬运过程中要注意地面的倾斜或凹凸状态。

  7.2 储存及其防护。

  7.2.1 产品的储存场所要考虑种类、形状、出入频率、重量等,仓管员应按指定执行各类物品储存仓库,分别按库位、货架存放,不能混合储存。

  7.2.2 产品不能直接放置地面,体积较大产品须放在货架或木板上,体积较小产品则以其适当容器盛放。

  7.2.3 重物不可堆放在易脆及易受损之物品上。

  7.2.4 液体产品不可堆放在粉状产品及固态产品上,需用容器盛放。

  7.2.5 堆放时要排列整齐,产品标识应容易看到,以防止发错料。

  7.2.6 产品的堆放高度不可超过本厂规定。

  7.2.7 产品要防止潮湿、曝晒、沾染灰尘,金属制品要防锈,印刷品要防止变色。

  7.2.8 安全性防护

  7.2.8.1 对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存贮并标识。

  7.2.8.2 要经常检查火警预防情况。

  7.2.8.3 要预防盗窃,控制出入仓人员,并常对仓库设施检查,保持安全。

  7.2.8.4 电掣前0.5米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确保安全。

  7.2.9 保持良好的贮存环境,防止人为的物品流失及损坏。

  7.3 盘点:加入月盘点

  半年盘点:

  7.3.1 每年6月及12月底仓库分管物料人员盘点负责范围内的物料,将盘点实物数及帐面数记录于部门“盘存表”上,送交财务部审批。

  7.3.2 厂部接到仓库“盘存表”后,安排物料员作数据之调整及签名作实后并予审批,如需调查差数原因,所属仓库应作出书面报告。

  7.3.3 完成之“盘存表”副本分发相关部门、财务部,正本由相应盘点仓库保存。

  7.3.4 盘点仓库按财务科批核的“盘存表”上之数量纠正料帐,并迅速处理呆料及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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