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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收发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日期:2007-12-25     作者:廖圣强    浏览:275    评论:0    
核心提示:制定仓库物料、半成品之收发及不合格品处理控制程序。7.3.2 若退料部门在单上注明更换物料,仓管员须根据该单发料及变动相应之帐

  1.0 目的

  制定仓库物料、半成品之收发及不合格品处理控制程序。

  2.0 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仓库内的原料、半制品发放、收存及不合格品控制。

  2.2 本程序不包括进货的入仓,进货入仓参见“进货控制程序”。

  2.3 本程序不包括成品的收发,成品收发参见“成品付仓及付货程序”。

  3.0 定义

  不适用

  4.0 相关文件

  4.1 搬运、贮存、防护和盘点控制程序。

  4.2 过程控制程序。

  5.0 职责

  5.1 仓库负责仓库物料发放控制及不合格品处理。

  5.2 品检科负责退仓物料及不合格品的鉴定。

  5.3 相关厂长负责审批相应不合格品的废弃及加工处理。

  6.0 相关记录

  6.1 出库单。

  6.2 入库单。

  6.3 不合格品处理单。

  7.0 内容

  7.1 发放物料

  7.1.1 领料车间接仓库员知后,由领料人去仓库领取物料/半制品。

  7.1.2 仓库员按商务下发的订单或“生产计划明细单”填写“出库单”并发放物料。

  7.1.3 领料人收到所需的配件及数量,需点收及在“出库单”上签收作实。

  7.1.4 发出物料要遵守“先入先出”原则。

  7.2 收料入库

  7.2.1 仓库员收到物料后填写“入库单”,核对单据及实物,检查内容包括:

  ——物料名称

  ——数量

  ——检验标识

  ——包装等

  7.2.2 检查无误后,仓库员签收,物料放入仓库指定位置存放,并登记入相应的“帐本”上。

  7.2.3 检查如不相符,付仓部门应作纠正,如仅是数量有出入,则以实收数为准。

  7.2.4 完结之“入库单”须分发给相应部门。

  7.2.5 仓库员收到物料后按商务下发的订单或“生产计划明细单”备好物料后通知相关车间 领料。

  7.3 不合格品处理

  7.3.1 仓库负责人收到不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处理单”时,须按单点收,如无问题签收作实,如发现数量不符,须在单上注明后签收。

  7.3.2 若退料部门在单上注明更换物料,仓管员须根据该单发料及变动相应之帐本。

  7.3.3 仓存品如出现不合格,须将其入放于不合格区,并予标识。

  7.3.4 由仓库经手人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品检科鉴定,相关厂长审批处理。

  7.3.5 所有不合格品由相关厂长安排人员按“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如下:

  ——废弃:没有利用价值,放在报废区,仓库员报告品检科鉴定后,经审批作废弃处理。

  ——加工:可加工后使用的物料,指定负责部门加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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