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日期临近,国内最大科技制造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昨天明确表态,企业与70余万员工一起,全力贯彻新法,共同营建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企业将与数万名已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余员工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为主。
据介绍,富士康建立近20年,目前工龄10年以上的员工已达到数万人。集团决定:今后,全部员工以签订长期合同为主。其中,工作满8年的员工有机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入职的普通员工首次签订2年合同,第二次签3年,第三次则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技术及管理人员首次签3年,第二次签5年,第三次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十四条要求企业与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该条款被一些企业错误解读为“终身制”或“铁饭碗”,各地出现一些企业员工“自愿”辞职重签劳动合同、突击裁员、设法让工龄清零等行为,旨在规避相关企业责任,引发各界强烈反响。
昨天,富士康召开新《劳动法》专题论坛,邀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大学的学者和专家解读新法。富士康集团总裁郭台铭表示,《劳动合同法》为企业稳定人才、提升员工素质提供了极佳的执行契机,富士康集团将积极、彻底地拥护和实施《劳动合同法》,并接受工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诚信守法经营,保障员工权益。
连日来,富士康启动学习贯彻新法活动,从全国各地近20个科技园区抽调了1000多名高层管理人员赴总部进行专项培训,并在集团70余万员工中掀起学习《劳动合同法》高潮。
在昨天的专题论坛上,富士康70万员工通过现场或在线互动方式,与专家们就《劳动合同法》进行面对面交流。
专家们对富士康此举表示了肯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副司长董平指出,目前企业突击“炒人”等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现象不少,但实际上这些企业未来将付出更多成本,不从根本上修改企业规章、转变管理理念,人力资源管理不善带来的潜在风险依旧很高。《劳动合同法》起草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教授常凯表示,今年8月曾受邀来富士康培训《劳动合同法》讲师500多名,这些讲师又先期培训了3000多名主管级员工,如果国内企业都像富士康这样不曲解、不惧怕新法,劳动关系将更加和谐,企业创造力和生产力也将显著增强。希望广大企业能充分了解、正确认识《劳动合同法》,并作为改进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