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批准 (以下简称乙方)到 进行 培训,经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如下条款: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培训时暂时支付培训费用,甲方待乙方培训结束取得相应的证件后对乙方的培训费用进行报销;
2、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食、宿、行费用的报销;
3、保证乙方在学习期间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因自身的原因而终止学习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比例支付培训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努力学习并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如期返回;
2、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乙方应为甲方服务满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三、 服务期限及补偿费用:
1、培训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照3个月进行处理;
2、脱产培训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服务期为1年;
3、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服务期为2年;
4、脱产培训1年以上、不足2年的,服务期为3年;
5、脱产培训2年以上的,服务期为5年;
6、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总加;
7、补偿费用计算公式:培训总计费用*(100%—已经服务年限(月)/规定服务年限(月))
四、 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应培训而发生的食、宿及差旅费用;
五、 乙方自培训结束以后回公司上班的第一天为培训的截止日期;
六、 公司向用人单位支付教育补偿金或培训费后聘用的员工也同样适合本合同,被聘方为乙方。对这类人员甲方不在支付培训期间的其他费用。
七、 乙方在培训截止以后,应将获得的学历证、资格证交由甲方暂时保存,乙方为甲方服务满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后,甲方将证件归还乙方;
八、 如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乙方同样不补偿任何培训费用;
九、 此次培训费用总计: 。
十、 本次培训的截止日期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