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说某某企业在创办时白手起家,后来经过努力发展壮大,但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严格地说,这些企业在创业初期并非一无所有,只不过它拥有的是高素质的人力资本而非物力资本,比如那些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实战技能的创业者,这是决定一个企业能否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
人力资本掘金三要件
“我们过去偏重于对物质资本的研究,但还远远不够,还必须通过各种途径让人力资本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他表示,人力资本能否创造利润取决于三个前提条件。
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如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有一批人抓住了体制变革的机遇,这些人包括插队回城、兵团退役或平反冤假错案以后没有找到工作的人,包括从农村中出来的一批农民,还有一部分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当时他们唯一拥有的就是自己的人力资本,其作用发挥出来以后,很快就成长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第一批企业家。假如在1969年,即便有再多的人力资本也找不到用武之地,因为当时的制度环境就根本不允许你发展。
其次要有社会流动。一个人如果在本单位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应该换个单位,如果在这个区域没有发展机会就应该换个地方。在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企业家当中有很多是农村中的能人,为什么过去那么多年他们没有发挥出作用呢?就是因为当时不具备社会流动的条件,他们无法找到合适的环境来获得发展。
再者是人力资本需要不断增加存量。现在许多企业之所以愿意在培训上投入很大精力和财力,就是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人力资本本身是一个变量,其拥有者需要不断学习、不断在实践中增加自己的人力资本的存量。各种培训班的兴起就与此有关,它不仅可以帮助人才更新知识、增加人力资本的存量,还可以广交朋友,这种关系资源很可能使你终生受益无穷。
激励与制衡都是保护
“大家往往说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这句话同样不准确。”厉以宁认为,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高素质人才的竞争”,假定企业拥有的人才素质都很一般,那么就无法形成特别的竞争力,但是高素质的人才就不一样了,他能够在适当的环境中发挥更大的力量。
“高素质人才不是本单位自己培养出来的,是靠挖来的,但挖来以后还要能留得住他。”他指出,企业应该为高素质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不仅要善于用人,还要善于容人,不仅要建立激励机制,还要建立起制衡机制。
他表示,在参与国际竞争时中国企业往往爱提自己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但实际上这并不是优势,因为劳动力有低素质和高素质之分,给生产率低下的低素质劳动力以低工资是正常的。过去中国企业所谓的竞争优势是长期给高素质劳动力以低工资,但这个时代已经过去。现代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要留住高素质人才,还要激励每个人不断学习,不断增加人力资本的存量。
他认为现有的激励制度需要解决一个重要问题,即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应该同样参与利润分配。他表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至少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但在长期实践中往往只是物质资本参与利润分配,人力资本只参加按工资取得报酬,而工资是计入成本的,这样的激励机制并不合理,也无法真正调动和保护高素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很多国有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流失的原因正在于此。要真正留住高素质人才,除了让人力资本取得相应的属于成本范围的报酬之外,还应该让它和物质资本一样共同分享利润。
“要想让人力资本充分发挥作用,激励是必须的,但也不是全部,企业还必须建立制衡机制,这也是一种对人才的保护。”厉以宁曾到南方参加某市的国企经验介绍会,其中一位代表表示,企业之所以搞得好是因为自己身兼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七种重要职务,由于拍板快、决策效率高,因此企业办任何事情都非常顺利。厉以宁对这种“经验”深感忧虑,“为什么权力需要制衡?是为了避免产生更大损失,权力没有制衡可能会决策程序快,效率高,但更有可能造成重大的决策失误,那样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将会非常惨重。”
他特别强调,制衡可能会造成某种程度的效率降低,但这是避免最坏情况的发生而必须付出的代价,否则一些有才能的人可能就此被毁掉,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制衡机制可以保证人才和企业都能健康持续地发展。企业一定要认识到这个道理,不能盲目贪求一时决策快,而给人才和企业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大家要注意到企业领导人的功过是不对称的。当企业成功时,功劳归于领导集体共同作出的正确决策,当然一把手也包括在内;但当企业走向衰败的时候,主要责任在于第一把手,因为缺乏制衡时他就很可能独断专行,听不得不同意见。”厉以宁认为,目前谁来监督企业一把手是一个难题,必须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监督他的机构,但更大的难题在于,谁能有效监督那个负责监督第一把手的人和机构,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