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共8方面28条举措,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营造环境为重点,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新动能,促进劳动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加快提升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生态
在发展创新上,本市将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开展“专精特新”遴选培育,培育形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依托市区级“服务包”机制,提供“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到2025年,计划重点培育形成2家左右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20家左右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及3家左右注册用户数量超过1亿人的网络招聘企业。
在融合创新上,提出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生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将重点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重点项目、本市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持续提供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人才信息对接和供需匹配服务,按规定享受资金奖励。
对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开展对外贸易提供专项支持
在集聚创新上,本市将高标准建设国家、市、区三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体系。到2025年,本市将建成5至10家国家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优化人力服务产业园区位布局,有序盘活闲置土地和空间资源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改造利用老旧厂房、低效楼宇等存量空间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在数字创新上,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形成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数字创新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数字化能力提升、共性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在开放创新上,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贸易结算方式,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可享受境外投资直接补助。鼓励金融机构为参与人力资源服务国际贸易的企业给予金融支持,为出海企业的分支机构提供信贷服务。
创新监管模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在监管创新上,本市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提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4”一体化综合监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