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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和谐企业的几点思考

   日期:2007-11-04     浏览:133    评论:0    
核心提示:笔者以为,作为社会的“经济细胞”、人类生产和生活工程的“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科

  中华五千年文化自古崇尚“和谐”。孔子有曰“礼之用,和为贵”,荀子认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如今,在我国像“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万事和为贵”等“和谐”思想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出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更是明确提出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2005年全国重点抓好的三件大事之一。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了时代的主旋律。笔者以为,作为社会的“经济细胞”、人类生产和生活工程的“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

  一、“和谐企业”的主要含义、基本特征以及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意义

  “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合也,有协调顺和之意。“和谐企业”,简单地说就是指构成企业系统中的各部分和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平衡发展状态。它应该具有“依法治企、科学发展,公平协调、团结有序,诚信合作、安全效益,美化环境、服务社会”的基本特征,其核心是通过促进企业内外“和谐”,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最终实现企业可持续协调发展。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讲,构建“和谐企业”,对其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构建“和谐企业”是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和谐社会”是由“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社区”以及“和谐企业”等众多“和谐细胞”组成的。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构建这些“和谐细胞”入手。作为对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和谐企业”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2、构建“和谐企业”是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下,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内出现了种种“不和谐”现象,比如企业之中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职工之间彼此猜忌,团队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与社会效益;漠视职工身体安全和健康,重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施工中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难以杜绝;环境污染严重,社会责任意识弱化等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危害了职工的利益,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因此,消除这些“不和谐”现象,构建“和谐企业”是企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企业职工的共同愿望。

  二、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和谐企业”应正确处理好企业内外十大主要关系

  “和谐企业”中的“和谐”涉及到企业系统中的方方面面,它包括企业的“内部和谐”和“外部和谐”。就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所谓“内部和谐”主要是企业内上下级单位、各职能部门之间和谐,企业与职工和谐,职工与职工和谐等;所谓“外部和谐”主要是企业与业主、监理以及设计方和谐,企业与劳务队伍、材料商和谐,企业与地方政府、新闻媒介和谐,企业与企业和谐,企业与环境、社会和谐等。由此,笔者以为,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和谐企业”,就是要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利益矛盾,不断促进企业系统中各部分和要素和谐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应正确处理好企业内外十大主要关系。

  1、正确处理好企业内上下级单位、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系统中各部分与要素和谐,首先是要促进企业内上下级单位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和谐。目前,大多数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都实行了公司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管理企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在这些企业中仍然还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各利益主体责、权、利关系不明确等许多问题。由此,促进企业内下级单位之间和谐,就是要提高认识,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处理好企业母、子公司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理顺公司与工程项目部、机关与工程项目部的关系。同时,企业内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协调合作,和睦相处。不同部门之间只是职责分工不同,但其目标都是促进企业发展。因此,要积极促进公司机关以及工程项目部之中计划、财务、物资以及工程等各职能部门互相协调、相互配合,实现各职能部门整体功能的最大发挥。

  2、正确处理好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的关系。“企”字无人则止。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和谐企业”,促进企业与职工和谐是根本。职工既是和谐企业的主体,又是“和谐”的创造者,只有企业与职工和谐了,企业构建其他方面的和谐才有了根基和依托。处理好企业与职工的关系,首先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企业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意倾听职工的心声,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其次是要关爱职工,不断改善施工条件、优化生活环境,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扶贫帮困活动,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第三是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营造职工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工作环境。同时,要积极为职工之间交流搭建平台,促进职工之间互相尊重、相互理解与相互支持,和睦相处,在企业中营造融洽的人际氛围,形成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3、正确处理好企业与业主的关系。业主(亦称甲方)是工程项目的投资者,是负责工程项目招标和管理的单位。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讲,业主就是“上帝”。与业主交往,首先是要摆正承包商位置。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的关系是发包商与承包商、买方与卖方的关系。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对自己准确定位,充分尊重业主,与业主建立不卑不亢的平等关系。其次是要讲合同、守信誉,坚持诚信经营。作为承包商,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履约,按合同要求,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施工进度,在业主中树立起信得过、靠得住、值得交的良好形象。第三是要及时沟通、友好协商。在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与业主经常会在工程量认定、补偿索赔、价款结算等方面产生分歧。这时,建筑施工企业应主动诚恳地与业主进行及时沟通和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分歧。但是,对于业主处于种种目的,故意损害承包商利益的,建筑施工企业应通过各种途径,据理力争,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4、正确处理好企业与监理、设计方的关系。监理和设计方是受业主的聘请,代理业主进行施工监督和施工设计的单位。在建筑施工企业面前,他们所传出的是业主的“声音”。处理好企业与监理、设计方的关系,首先是要尊重他们的特殊地位。在施工过程中,要自觉服从和接受监理的监督,当工程质量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监理的意见积极改进;当施工中出现不可避免的缺陷或不可抗拒的意外时,应以友好的方式争取监理的谅解和认可。同时,当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应征得设计方同意与支持,提出修改设计意见,求得业主批准并取得监理签证。其次是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在施工过程中,要从有利于工程建设的大局出发,多为他们着想,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以促进企业与监理、设计方相和谐。

  5、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劳务队伍、材料商的关系。目前,随着我国建筑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外部劳务队伍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补充力量。而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建筑施工企业处理好与外部劳务队伍的关系,一方面,是要认真把好资质审查关、合同签订关、教育培训关、过程监控关以及计价拨款关等劳务管理的“五道关”,把握管理主动权,理顺劳务关系;另一方面,又要提高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认同性,不把他们当作“外人”,不断改善他们的施工、生活环境,积极鼓励他们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替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促进双方的和谐发展。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在采购建筑材料时,要选择那些材料质优价廉、守合同、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商作为合作对象,强化合同管理,加强买卖双方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两者相和谐。

  6、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政府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是企业的管理和监督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与地方政府建立了良好关系,就可以及时了解国家的政策动向,获取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就可以在工程施工中得到政府的积极支持,利用政府展示企业的良好形象,调整其他外部关系。建筑施工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良好关系,一是要尊重和服从地方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积极了解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遵守法律、法规,调节企业和国家、地方的各种关系。二是要严格依法纳税,履行应尽的义务。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与合作,多向地方政府传递企业有关的信息和情况,协调好企业与地方政府中计委、建委、公安、工商、税务等各部门的关系,争取他们对企业的理解、支持和指导。

  7、正确处理好企业与新闻媒介的关系。新闻媒介是企业的“代言人”。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讲,新闻媒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企业可以通过新闻媒介了解社会动态和经营环境,获得更多的有利于施工生产的信息;二是企业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将企业介绍给社会,帮助树立企业形象,提高知名度,以利于企业发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与新闻媒介交朋友,加强与新闻媒介的联系,与之建立友好密切的关系。要善于把握有利时机,抓住工程施工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题材,及时报道企业以及工程项目的施工动态,积极宣传企业,扩大企业的外界影响。同时,当出现对企业不利的负面新闻时,企业应积极作出反应,认真查清问题,通过新闻媒介阐明观点,消除对企业的不良影响,减少损失。

  8、正确处理好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关系。当前,在国内建筑市场上,僧多粥少,企业之间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者,要树立“在竞争中合作”思想观念,不能把企业之间的关系简单地理解为就是“你死我活”的对立关系。如果企业只想着消灭竞争对手,不愿合作,拒绝联合,结果只可能是被市场所淘汰。企业之间有竞争,更应该有合作。当前,企业之间联营是企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建筑施工企业之间要通过联营,发挥各自特长,形成优势互补,实现不同企业间资质、信息、经验、市场等资源共享,从而实现企业共同发展,达到双赢或多赢。在同一项工程中的不同建筑施工企业也应加强合作,经常交流。如果一味对抗,恶性冲撞,只可能是造成两败俱伤。

  9、正确处理好企业与环境的关系。建筑施工企业每干一项新的工程,进入一个新的施工环境,在获取用水、能源、交通、土地等诸多方面,难免会与当地群众发生利益冲突。同时,企业在施工中也难免会给周遍环境造成噪音、污染等。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当,轻则会矛盾纠纷不断,重则会被诉诸法律而官司缠身。处理好企业与环境两者的关系,一是要把施工所在地当作自己的家园,时刻注意企业形象,积极参加当地的道路建设、植树绿化等公益活动,加强与地方组织以及当地群众的沟通,并为当地群众提积极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二是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强化环保意识,坚持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施工,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促成企业与环境相和谐。

  10、正确处理好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单元,是社会的“经济细胞”。因此,企业在营造自身“小环境”的和谐氛围时,还应该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大环境”相和谐。一个企业不能只看它赢利大小、利税多少这样的“经济表现”,更要看它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社会公益心这样的“社会表现”。只有“两个表现”都达标了,企业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同,才能实现长久发展。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处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最重要的就是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坚持以社会为重,恪守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劳动法》以及《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多干老百姓“放心工程”,消费者“满意工程”,不干“豆腐渣工程”。同时,要把企业自身发展与社会共同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多建“爱心房”,多修“民心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争做优秀的“社会公民”,促进企业与社会相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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