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陈维城)近日有媒体报道,海尔员工因午休被解除劳动合同。9月6日,海尔方面回应称,四名员工并非在休息时间午睡,而是于工作时间在公共接待场所睡觉。
有媒体报道,近日,海尔集团4名员工饭后午睡,被巡查人员拍照后责令一周内办理离职。一员工称中午只有30分钟吃饭时间,有巡查人员检查不准午休。
对此,海尔方面表示,公司制度中规定,11:30-13:00之间,员工可自主安排就餐时间。从董事长到每个员工,同一标准一视同仁。但所述四名员工并非在休息时间午睡,而是于工作时间在公共接待场所睡觉。
海尔方面称,所述四位员工的行为,违反海尔员工行为规范,属一级违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海尔有明确的公司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对工作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详细规定。公司的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既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又经过海尔集团及各法人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