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展示了许多国企在进行临时工清退过程中遇到问题的一个方面。A公司为其员工无业家属安排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是出于好心,“好心”办成了“好事”,但也带来了问题。
国企在进行临时工清退时遇到的矛盾更多,主要原因有三:第一,和谐和稳定是国企必须要保持的;第二,国企员工思想观念往往相对落后,攀比、依赖等心理强;第三,国企负责人相对不愿承担因清退员工而带来的压力甚至侵害。在本案例中,关键问题在于家属之间的攀比。案例中家属分为三类,应区别对待。第一类在A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而被迫离开工作岗位;第二类在A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而主动离开工作岗位;第三类与A公司未曾有过劳动关系。第一类家属在被清退时获得的一次性补偿金(且不论数额是否合理)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支付的;第二类家属只能要求企业发放其在岗其间的工资以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第三类家属无权要求生活补助。
为了妥善处理此问题,A公司领导首先要考虑“法”,其次要考虑“情”。首先,安置好被清退人员。依据法律,对九名被清退人员支付补偿金,并缴纳其在岗期间的社会保险。对于在公司工作满九年的临时工,公司有义务同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进行充分沟通,让其充分认识到清退工作的必要性。第二,向职工及其家属解释清楚对九名员工支付补偿金的缘由,并说明国家、上级公司的相关政策。第三,对员工家属进行逐一家访,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稳定他们的情绪,摆事实讲道理,针对具体情况逐一说服。第四,针对物价上涨带来生活成本上升的问题,A公司亦需要考虑是否通过加薪、给与员工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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