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门主管甲向我投诉,指另一个部门未经他的同意就收留了他刚离职的手下乙。甲认为乙应该是被撬走的,因为乙在新部门竟获保留原有年资和福利,且离职未够一个月,已在新部门上班,令他脸面无光。
我劝甲以平常心去看问题,即使是女友转投他人怀抱时,我们也没有办法,何况是下属?人各有志嘛!按照我们公司的规矩,你可以设法留住自己的下属,但不可以阻止其他部门收留他的人。主动权应由想跳槽的员工自行决定。
甲说,这个规矩不好,只照顾员工的个人取向,没有考虑公司的整体利益。员工转部门应交由上一级的跨部门管理层决定。现在,这个员工自己说走就走,另一个部门肯要就成,完全没考虑过这件事对部门的冲击。公司如果不对这种事情严加管理,迟早组织涣散,失去竞争能力。
我叫甲不用替我担心,公司一向奉行无为而治的准则,未见竞争力因而受影响,反而稳占行内领先地位。公司只反对管理人员主动挖撬其他部门的员工,但不会阻止员工自己选择转往别的部门工作。下属要辞职,是他的自由。他在离职前没有犯错,公司不会阻止其他部门用他。至于用什么条件聘用他,其他部门可自行决定。
我告诉甲,若非他平时这么顾面子,把下属离职也看成是一种背叛,想转部门的同事一定会事先找他商量,大家可能协商出更平稳的过渡方法。但由于他过度紧张,其他人只好背着他偷偷地进行。他应该好好地检讨一下自己的管理手法,为何下属会这样对他?
我在公司无为而治,组织架构自然比较松散,好处是员工可以自行走位,哪里做得开心,潜能有得发挥,就留在哪里工作。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容许人民自由转工,不用等党委书记分配工作,结果生产力大大地解放出来。我亦相信让员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做的工作部门,对公司利多于弊。
我希望在公司内部建立起一个内部的人力市场,并借助市场机制去监察各部门主管。好的主管,下属一定愿意跟随他,在互相配合下,一定更容易产生工作成效。不好的主管,下属就会不断流失,在不稳定的情况下,工作也就难见成效。他的管理不善问题就会更快地暴露出来,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及时处理。
我的下属这么多,由我去监管,每人可分配到的时间也有限。因此,与其自己出马去“照肺”,不如缔造一个环境,让他们的下属可以在公司内自由跳槽,那就可以全方位向他们施压,逼他们做一个下属认为跟得过的上司。我能够放心地无为,就是因为我们的管理人员,不但受上司监管,还要面对员工的选择。在市场的压力下,他们都得交足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