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员工的士气,从即日起,各部门开始做业绩评比,到月底交财务部结算统计,落后的部门全部减薪一半”。H公司老板忽然召集各级干部开会,宣布他的最新整改措施。一个月后,绩效较差的三个部门果然被减薪一半。虽然大家事先都知道会有这种结果,但现在看到真的减薪了,公司中下层开始出现不满的声音,工作上也普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到最后连老板“没钱发薪”的谣言也出来了。有些还传到竞争对手那里去了。老板发觉事态严重,重新思考对策,终于收回他的决定,恢复原来的制度,一场风波才平静下来。
许多管理者对于工作不努力,绩效不佳、迟到早退及不守秩序的员工实在很头痛。尤其是一些老员工,他们的能力对公司而言,可能已经没有太大的价值,但却经常倚老卖老地破坏制度。于是H公司想出以扣薪代替责骂的方法,原来是想借此排出管理上的人情压力,惩罚犯错的员工,纠正其不当的行为,可是这种“一竹竿打倒一船人”的做法,却让许多员工内心产生不平衡,而且员工对公司的不信赖与不满,远比扣薪厉害得多。
利用扣薪来处分员工,在本质上是为了阻止员工继续犯错,改善工作态度,这种方法本身并没有错。但问题在于这个方法的具体运用上,H公司政策不合理的地方就在于:它以一个部门为单位来扣薪,而每个部门的工作内容不一样,同一部门每个人的工作也是不一样的,最后却“享受”同样的对待,他们能接受吗?
其实,惩罚用得过多,也是管理者的一种无能表现,员工们会认为:我们的领导除了会惩罚以外,没有什么好的管理方法。惩恶扬善是一种好的激励方式,但惩罚滥用就会失去原有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