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数目,一直是媒体津津乐道的话题。这也不奇怪,谁让咱中国人爱打听别人的收入情况呢?况且,既然你公司public了,老总的收入也应该public,公众有这份知情权不是?
我发现,老总们的薪酬发放似乎没有一个标准,同为上市公司,老总们的工资奖金却往往有着天壤之别,有年薪几十万的,也有年薪几百万的,还有一分钱也不拿的。那一分钱也不拿的,其旗下的公司却是业绩骄人,企业也是可以称作业内龙头老大,而那每年拿着股东们孝敬的几百万的主儿,其企业经营却可能是亏损的,这种薪酬机制有点令人费解,更奇怪的是,那号称一分钱工资不要的老总,又有大把的钱去周游世界,时不时整点儿攀登珠峰之类的壮举以吸引公众的眼球。所以啊,中国企业的事情,你是很难搞明白的。
闲话休提,且说这荣国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熙凤女士的薪酬状况究竟如何,是我想在本文中探究的一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曹雪芹老先生的信息披露工作做得是很不够的,我从书中找不到具体的数字。《红楼梦》里,只是一鳞半爪地提到一些公司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情况,譬如大丫头月薪约为二两银子,小姐们月收入大概也多不了多少,半个主子的姨太太工资也很可怜,袭人是不公开的二奶,因为经常在王夫人面前打打小报告,才每月多得了二两银子;赵姨娘就曾对马道婆抱怨说,平时连个给神道上供的余钱都没有……
从小姐丫鬟及二奶们的薪酬标准来看,王熙凤总经理的工资恐怕也高不到哪里去,我想每月几十两银子也就撑破天了。然而,她何以竟挣下七八万两银子的身家呢?这可是有案可稽的,《红楼梦》第105、106回就提到,在贾府被查抄的过程中,王总经理的“体己不下七八万金,一朝而尽”,仅靠工资,王总经理是绝对不可能积下这么多钱的,我觉得,除了她平时通过放高利贷、包揽词讼敛得一部分钱财之外,荣国府董事会还应该有一套针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奖励机制,王熙凤通过这个奖励体系,也获得了不菲的收入。
我这么说是有根据的。我们来看《红楼梦》第107回“散余资贾母明大义,复世职政老沐天恩”———当时,贾府因违法经营等问题受到上级部门查处,公司资产被查抄冻结,公司董事贾赦、贾珍锒铛入狱并被判充军,受这么一大惊吓,公司董事长贾母一病不起,她自知来日无多,便开始开箱倒笼,对老总奖励基金做最后的分配。分配方案是:贾赦、贾珍各三千两、王熙凤也是三千两,另外安排五百两作为送林黛玉棺材回南方的费用,剩下的几千两留给贾宝玉。万把两银子的董事会奖励基金就这么分派完毕。这其中,奖给王熙凤的三千两银子最为耐人寻味。董事长的理由是,“只可怜凤丫头操心了一辈子,如今弄得精光”,所以,“也给她三千两”,并且,“叫她自己收着,不许叫链儿用”。你看,这不正是因为董事长考虑到王总经理平时辛勤工作,才给予的奖励吗?对于王总经理来说,这份奖励来得可是太及时了,它的精神意义远远大于物质意义。王熙凤本来是很羞愧的,因为抄家暴露了自己的私房钱,正不好意思见人呢,却意外地得到一份奖赏,这不充分说明了董事会对自己平时的工作还是肯定的吗?
况且,王熙凤是在违法行为曝光后得到公司董事会奖励的。违法尚且获奖,那平时王总经理兢兢业业地经营企业(至少在表面上),一定会经常受到公司董事会嘉奖的,所以我说荣国府股份有限公司是有一套针对高管的奖励机制的。我还敢说,如果不是公司出了法律方面的问题,能正常运作下去的话,一套行之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也会建立起来的。
王熙凤的“戴罪获奖”,充分反映出荣国府公司薪酬体制的人性化。总经理违法不违法,那是另外一个问题,而只要你为公司经营付出了努力,就应该获得奖励。这是保持政策连续性的结果,也是荣国府公司董事会不以成败论英雄的壮举,所以,曹雪芹对此大加赞赏,要说这是董事长贾母“明大义”了。
这种“明大义”,在今天的上市公司里依然可以找到活生生的例子。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陈久霖也是一个“戴罪获奖”的范例。陈久霖在出事前,年薪高达2350万元,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打工皇帝,即使他因炒国际原油期货令公司亏损了5个多亿美元,面临7年牢狱之灾,但依然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给予奖励50万新元(约合31万美元)。对于这份奖励,董事会是这样解释的:“他作为主要谈判者参与了公司不同项目的批准”,“在业务模式上引进了几个主要的创新”,也就是说,陈久霖先生还是为公司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的,应该给予报酬,至于违规炒期货致使公司巨额亏损,是另外一回事,一码归一码,不能混为一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这种“明大义”之举,充分体现了企业薪酬机制的人性化,大有贾母风范,令小生钦佩不已。
打工艰难,做打工皇帝也不易,但如果遇到一个“明大义”的老板,那就是打工者的幸运了。王熙凤、陈久霖就是这样的幸运儿,令我等这样的战战兢兢的打工者,只有羡慕的份儿。要是我等在工作中出了大漏子,恐怕只有卷铺盖了,哪里还敢奢望“戴罪获奖”呢?所以,老板们啊,你们多学学“明大义”的贾母和中航油(新加坡)董事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