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宁阳国税局本着"以人为本,务求实效"的原则,自去年以来探索应用了"双量双考、以考树优"的新考核办法,进一步挖掘了现有人员的工作潜力,大大调动了每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该局在全市国税系统2005年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第一名、在全市宏观税负分析工作考核中获得第一名、在全市上半年征管质量考核中获得第一名、在9月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综合指数考核中取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发挥了巨大作用。该办法找准了基层日常管理的薄弱环节,以精细考核为切入点,使岗位分工和职责更加明确,有力的助推动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目前该局7个基层分局都实现了税收执法"零差错"。
随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加强对税收执法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就显得尤为重要。考核作为对税务工作水平的考察和工作成果的核定,是税收管理的重要一环。为什么考核,考什么,怎么考,考完了怎么办,是所有干部职工都很关心的问题,也是落实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一环。
山东省宁阳县国税局原来的以"扣分制"为主考核办法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考核作用的发挥和考核目标的实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扣分制"为主的考核办法,干部只承担不犯错误、不被扣分的消极责任,不出错就能得基本分,对其实际工作中的成绩与效果难以全面评价,工作责任不能全面落实到位,干部的工作实绩也得不到体现和确认,起不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作用;容易造成"多干工作多扣分、少干工作少扣分、不干工作不扣分"的现象,不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二是考核办法难以对干部的能力、特点、工作的主动性和团队意识作出科学、合理的整体评价,难以为分局、科室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全面的依据。三是难以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以"扣分制"为主的考核由于对工作绩效缺乏科学合理的评定,演变到最后,一方面难以避免无原则的"和稀泥",另一方面为使考核工作"不走过场",又只能过多地纠缠于非关健考核因素,使通过考核管理的目的难以实现。
"双量双考、以考树优"找准了基层日常管理的薄弱环节,以精细考核为切入点,紧紧抓住了落实执法责任制这一主题,使岗位分工和职责更加明确,它以工作数量考核和工作质量考核为基础,以自我考核和分级考核为手段,并将考核结果直接用于个人绩效,是一种实用、直观、操作简便的激励考核模式。
根据进一步提高税务管理质量与效率的需要,以及干部队伍素质实际情况,宁阳县国税局通过优化岗位设置、规范岗位职责、细化考核内容,依托计算机网络,将岗位工作最大限度地进行"量化"。(一)确定"工作数量"考核项目。各管理分局、机关各科室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根据《宁阳县国税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标准模板》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岗位责任、明确工作内容,制定涵盖全部税务工作的"量化考核"项目。全局共设置1120个考核项目,涵盖了税收执法、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所有税收工作事项,确保了每一项工作都纳入考核。(二)确定"工作数量"考核分值。各分局、科室根据单位岗位职责、工作事项的难易程度、技术含量以及完成工作所需耗费的单位时间,将确定的量化项目,参考县局提供的模板量化分值,经充分讨论和征集意见建议后确定考核项目分值。原则上将一般单项工作难度的分值对应确定为1-10分之间,特殊阶段性重要工作和特殊重点岗位工作的单项分值,适当加大至30-50分。按科室、分局的岗位工作特点,分别制定了各类考核标准及相应的操作办法、意见。(三)竞报选岗和择优使用。在岗位工作项目、考核分值全部公开的基础上,由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能力、上进需求,竞报选择最能发挥自己业务能力和特长的岗位。然后按照"把人放在他最适宜的岗位上和让人干他最愿意干的工作"的原则,经过择优使用、合理搭配,使人人适其岗,人人乐其岗。 全局有1/4的人员经过竞岗、选岗以及工作量、工作职责的调整,实现了岗位与能力的适应,达到了岗位工作量的饱满和考核分数的增长。
山东省宁阳县国税局充分利用"CTAIS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预警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20006年10月份后新增)"金税工程"、"发票协查系统" 以及"行政管理绩效考核系统"等提供的信息管理数据,对考核所涉及的每项税收征管的完成质量进行监控和验收。对日常考核中能从信息系统取得的考核数据,如税务登记率、当期申报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入库率、各项稽查指标、行政管理量化指标等指标,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考核,减少了基层的工作量,使基层分局腾出更多的精力促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对于未按质、按量完成达到考核标准的工作项目,责任人不得分或适当减少得分。
信任,能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每个人的工作潜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就能用好人,管好人,这也是"以人为本"思想的最好体现。在考核中,该考核办法充分体现了以自我管理考核为主,并与分级考核有机结合的新特点。(一)充分体现自我管理考核。按照"每日一考"的原则,每天下班前,每位干部职工都要将自己本日所有工作内容按照"量化考核"项目逐条进行对应,并按考核得分标准为自己进行"打分",然后按固定制式的"个人工作量记录表"详细填制有关内容,交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字,于次日张贴公示,群众监督。通过对一年多来的抽查和不定期检查,自我考核属实率达到了99%,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二)实现个人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在充分体现个人考核成果的基础上,实现了个人考核与分级考核的有机结合。分级考核主要是县局考核到科室、分局,科室、分局考核到个人。县局不对个人进行考核,为科室、分局提供更多考核自主权,便于加强科室、分局对个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会议学习情况等日常工作的考核。
实行考核责任连带制度。上级局考核发现的问题,或县局组织的考核复查活动发现的问题,负责该项工作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负连带责任。泰安市局考核中发生的扣分,按照一定倍数扣分到责任单位。(一)科室应负的连带责任。因上级局对县局考核扣分,因科室本身的工作失误扣的分数,直接落实到科室,不得将市局考核的项目扣分追加到对分局的考核中;但属需要责任追究的项目,仍可实行责任追究。(二)科室及分局应负的连带责任。对科室在工作中已发现,但因未督导整改或未完全整改的,科室负50%的连带责任;对科室已经发现并进行了督促整改,但分局(科室)拒绝整改的,科室不负连带责任,可以将市局考核的扣分项目追加到对分局的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