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一:在家族内部保持和谐关系并了解家族应如何参与企业经营
能否在家族内部保持和谐的关系,是家族企业成败的关键
提起河北省徐水县,大午集团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这家植根于华北平原农村的知名民营企业和它的创始人孙大午,一次次挑战着中国农村的政策底线,推动着中国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流转政策不断迈向新阶段。
扎根于农村的现实决定了大午集团从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家族企业性质。农村信贷供给的严重不足以及高素质人才的缺失,让大午集团在发展的初期阶段不可避免的和亲戚朋友、邻里乡亲有剪不断、理还乱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家族企业没有什么不好。我也愿意我的儿子当董事长,我也期待我的儿子当董事长,我也有权力让我的儿子当董事长!但据我所知:国外80%的家族企业都传承不下去,我们也有富不过三代的问题。”大午集团创建的时间并不长,孙大午年纪也并不很大,但这家公司已经从创业者当家逐步走进了第三代的接班时期。在自己频频遭遇政策风险,甚至锒铛入狱的客观形势下,孙大午不得不思考自己创办的这家典型的家族企业的架构完善和事业传承问题。他急需一个周全的解决方案,不但要在家族内部保持和谐的关系,不至于因为企业的控制权问题而产生内耗,同时也要保证企业经营的独立性、连续性和收益的最大化。
经过反复论证和长达五年左右的完善,大午集团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民主立宪”的制度解决了这两个难题。孙大午认识到,立“宪”的内容首先是限制创始人。这个企业是他的,他从董事长退下来,做监事长,就是要把董事长无限大的权力进行分割。
在孙大午的规划中,集团设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企业的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立,并立并行,互相制约。重大决策由监事会、董事会、理事会的“联席会议”裁定。而核心领导层包括董事长和理事长(总经理)均由企业全体员工选举产生,正式员工都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董事会由企业内部人员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行使决策权,但无权干涉经营。理事会由单位一把手和子公司办公室主任组成,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行使执行权。监事会主要由家族成员组成,所有权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由后代继承,不进行财产分割。监事会无权决策,也无权任免董事长、总经理,但是有监督权、组织选举权以及弹劾权;监事会世代继承,监事长由家族内部选举产生;家族成员每月除工资外,可以拿相当于工人平均工资1~3倍的补贴,这是产权拥有者的一个象征性的收益权。“民主立宪”的“宪”就是对三权的限制。三项权力不能并存。拥有所有权就不能参与决策,也不能调动自己的资产,而拥有了决策权就没有所有权和执行权。
在这些规划上,孙大午的设计颇有巧妙之处。他明确规定家族的产权不予分割,而是“整体传承”。企业成立监事会,孙大午任首任监事长,而且这个职位只在孙家内部“世袭”。监事们的职责是监督产权的传承和企业的运营,他们可以享受每月工人平均工资的两倍收入。如果自己创业,则拥有百万基金,保证衣食无忧。家族成员担任监事会成员后,不能再进入董事会。整体传承就断绝了每个家族成员争抢财产的考虑,有效的避免了家族内部的分裂,以及由此对公司造成的强烈影响。此外,监事的作用更像是一种害怕家族成员“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所设立的妙招。如果家族成员素质过低,有决策权和执行权双双控制在外人手里起码也能保证家族财产不被“败家子”败光。
除了在监事会任职的家族成员,其他家族成员孙大午也都给予了额外激励,可在所在岗位享受岗位工资和实现一定比例的分红。其中时任董事长的孙大午弟弟孙二午的分红为当年企业利润的1.5%。这种设计既是对家族成员“削藩”的一种补偿,也是变相对其“整体传承”后,依然保持股东分红权利的一种默认,只是淡化了他们作为单个的股东主体的概念。
不过千万别认为,孙大午希望家族成员都留在监事会坐享其成。相反他更期望家族成员除守住监事会之外,更多的家族成员进入董事会和管理团队。但这种进入是有条件的,就是经过大家认可的,民主选举的。在2009年的选举大会上,孙大午的次子孙硕出人意外的进入了董事会。孙大午对此非常兴奋,丝毫没有避讳,“如果说我不愿意孙硕当选,不愿意搞家族化,为了迎合社会上的一些看法,把当董事长的弟弟换掉,让孩子退出,家族退出,那恰恰是一种自私!是一种沽名钓誉的行为!当然我也没投他的票,说白了,我就不想让他上来。但是退一步讲,就是我的儿子当了董事长又有什么不好?如果我的儿子得到了大家拥护,我为什么不能认可他?民主既是手段,也是目的。没有民主程序的时候,民主就是目的;有了充分的民主表达程序时,民主就是一种形式,一种监督。”家族成员竞聘董事会和管理团队,一方面最大程度上维持了家族内成员间以及家族成员和公司内部精英人士间的公平,因为“民主”的形式本身就是对“公平”最好的诠释。而家族矛盾和公司内部矛盾往往都是由于不公平和暗箱操作而引起的,杜绝了大家泄愤的源头自然就能保持家族关系的和谐以及公司内部的和谐。既然给予了大家共同的“民主”的筹码,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自然就会择优录取,优秀的家族成员通过选举进入领导层是对其领导能力的“合法性”认可,它既保持了团队成员的高素质和高水平,也为家族企业培养了好的接班人,同时更重要的是也为未来企业永续经营、创造更大收益奠定了基础。
孙大午的这套“民主立宪”的形式,包含了所有权、管理能力、家族亲情、员工认同这些根本要素在内的企业机制和文化的完整梳理,通过制度化的形式把家族内部的和谐,企业内部的和谐,家族和企业共同成长巧妙的结合了起来。人和则万事兴,大午集团不断翻番的财务报表背后,孙大午大气魄、大智慧和良苦用心的推动家族企业改革的做法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