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事经理在谈及员工年终奖的发放问题时,大多持有类似的困惑:单位里一些平日表现优秀的员工在领取一叠厚厚的年终红包时,似乎并不显得那么兴高采烈,相反他们的言辞之间竟透露出一丝丝的不满意。这是为什么?
如果稍作分析就会发现,之所以会出现上述原因,是由于一些企业在激励机制上忽视了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将优秀的企业文化作为员工待遇的一部分。
众所周知,人的欲望是无穷尽的,有限的物质激励或金钱永远无法满足人的无限需要,这种需求,只有用无限的文化或精神给予满足。依照马斯洛的理论,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的价值的最高体现。所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应该成为企业员工待遇的一个重要部分。
既然企业文化作为一种待遇,就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去进行消费:(一)消费企业的品牌、企业形象。就是说一个好的企业品牌或企业形象,会给每个员工带来许多的益处;(二)消费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或技术技能;(三)消费企业提供的良好的人际关系,行为规范,积极向上的敬业精神,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四)消费企业提供的良好的培训条件,这是企业给员工的隐形收入。以上种种都应该看成是企业给员工的待遇,因为企业因营造这些东西而付出过。
要真正地让员工消费好企业给予的文化,最重要的是如何确立企业的价值体系或薪酬体系,这也是企业文化的核心问题。首先,企业的决策者要深刻地理会到企业文化建设的完整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战略实施、人员的结构、效益的好坏。再次,是要使员工深切地领会到有形的待遇,比如工资、福利、权利、股份、期权是待遇的一方面,是对以前的终结。无形的文化待遇是对促进员工自身的增值,是面向未来的资本。同时企业本身也应该正确地看待建立或营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发展和完善新的价值体系的重要性,只有这样,企业文化的消费才能得以实施。
那么是否能进行合理的文化分配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首先,应鼓励广大的员工感受和体会企业文化给大家带来的益处,树立企业文化是一种待遇的观念;其次是有意识地设立企业文化奖,包括优秀标兵、技术能手、劳模、企业功勋等奖项;再次是明确长短期的学习培训、晋级、度假旅游是一种奖赏;另外,设立奖励某种特别“概念”的机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