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高素质人才,首先要涉及的问题是高素质人才的定义,什么样的人才可以叫做高素质的人才?其次,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问题。常见的高素质人才的定义,就是指接受了很深的正规教育的人才。根据这种定义,如果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要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就应该重视对教育的投资,努力办大学,办研究院,开设商学院。
然而,对高素质的人才还有另外一种定义,这两种定义并不是冲突,应该是互相补充的,只是第二种定义可能已被许多人忽略。这个定义主要强调的就是那些有独立思考能力、有智慧、有思辨能力的人才,他们的高素质包括勇于冒险,有进取精神,而且包括那些和主流社会持有不同的,甚至是相反观念的人。这种人才具有很强的想象力,同时具备很好的口才,这些都是优秀人才的素质。但是,这种素质不像科技知识,或者财会知识、生产管理知识那样那么具有结构性,具有系统性?但是这类人才对经济的发展作用往往是非常巨大的。
比如微软公司的两个创始者,一个大学没有毕业,一个高中没有毕业,要是用常规的方式来衡量他们,那么他们不是高素质人才,但实际上他们不但是非常杰出的人才,而且是天才;美国戴尔公司的创始人也是大学没有毕业。我举这些例子并不是说这些优秀的创业者不具备常规的人才素质,其实如果他们继续在大学学下去,很可能是非常优秀的学生。我想强调的是,这两种对人才的看法不应该有冲突。但是,在我们的教育体制下,怎样衡量并培养这类人才呢?因为我们的社会和教育体制最大的问题是过度重视第一种人才?过少重视第二种人才。
这些创业人才,他们勇于突破常规,勇于放弃似乎是很稳定的进取途径,这种人才是非常难得的,而且比常规人才更难得。一个创业人才,市场往往是不能提供的。一个社会怎么样培养、发展这种创业人才是一个大难题。
也许很多人认为这种创业人才是天生的,是无法培养出来的。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创业才能的系统性、结构性不是很强,正规教育下的人才强调的是系统性,强调的是知识的结构性。但是一种教育体制如果不能直接培养这一类的创业人才?至少应该做到不去压制、泯灭这一类人才。这是教育体制设计的问题,也是我们可以做到的。
怎么样才能够鼓励、不压制这样的人才?
我的看法是,第一,我们首先要尊重个人的意愿,这种尊重体现在专业选择、就业选择方面应该允许更多的灵活性。国内的大学要是换专业是非常困难的,在就业方面我们也通常非常强调专业对口。这种做法在一定的时期和阶段有其合理性,但是在新经济环境下,这种硬性规定的缺点就逐渐显现了出来。在新经济的环境下,新情况、新产品、新技术不断出现,如此多变的情况下,硬性要求专业对口,或者把专业分得非常详细,就会压制创业和革新的精神。
第二,应该做到降低发挥创业能力的成本。人是理性的动物,人在做每一个决定的时候,都要考虑这么做的好处和坏处,以及两者之间的比例。只有在好处大于坏处的时候,人才会做他想做的事情。比尔·盖茨中途决定退出哈佛大学,当然可以说他很有勇气,很有远见。但是他也完全清楚,如果他失败,他还可以回到哈佛大学继续完成学业。如果你设想哈佛大学是另外一种政策——如果你今天离开了,永远就回不来了,也许比尔·盖茨这样的人才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是另外的方式了,好处和坏处的比例就会发生变化,创业的成本就会增加。
比尔·盖茨中途辍学创业成功了,但是很多人都失败了。如果一个社会因为他们创业失败,就惩罚他们的话,这类创业人才就会受到压制。在美国,创业的失败不会自然而然地受到社会的惩罚。这是美国的一个优点。美国有这么多的创业家和企业家,从文化上来讲,美国人可能具有一定的创业精神,但也确实有体制上的原因。美国设立的这种体制降低了创业的成本,降低了比尔·盖茨们的创业成本。文化是很难从一个国家搬到另外一个国家的,但是制度是人设计出来的,是可以搬迁的。
第三,我们的教育方式。我们应该更侧重提高学生独立判断和独立思维的能力,侧重对学生口才的培养,这些能力都是一个创业者和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这种能力通过标准的考试是很难发挥的。美国从中学到大学,教育学界人士有两种看法,一类人认为应该有更多的考试,另一类人认为不应该有那么多的考试,因为太多的考试会压制创业和革新精神。这两种讲法可能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强调创新和创业精神,就不宜过多地看重学生的考试结果,特别是那种很难的考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