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浙江温州市约有三分之二的出租车停运。此前,黑龙江牡丹江市出租车从23日起集体停运,至今已有7天。
近年来,重庆、甘肃、海南、广东、湖南等地多次发生出租车停运事件。停运事件此起彼伏说明,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方面存在问题尚未解决,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此前,舆论普遍看好温州出租车经营管理模式,认为把运营权拍卖给个人和公司,能有效克服政府把出租车经营权出让给公司的弊病,应该作为出租车行业管理改革的方向。
实际上,从上世纪80年代起,温州出租车营运证实行投标拍卖,价格从20万元到120万元一路走高。很多原来有营运证且自己开车的个体经营者逐渐把车转租出去,雇人开车,自己收起了“份钱”。
温州模式和公司模式的“殊途同归”表明,只要是稀缺或是有着较高准入门槛的市场经营权,一定会形成事实上的资方。而那些无法迈过门槛获得经营权的劳动者,只能作为劳方提供劳动,获得参与经营、挣得报酬的资格。如果没有一种外部的力量和机制进行平衡,利益的天平必定朝资方倾斜,冲突也就在所难免。
从根本上平衡劳资利益,需要建立一种双方能够有效对话、协调关系的沟通机制。对于人数较多、相对分散的劳动者,需要通过工会特别是行业工会组织,就自己的经济权益和经营者展开协商。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中立方,要通过制定行业管理法规,依法进行管理、监督以及帮助双方协调,应避免平时因种种原因撒手不管,发生停运事件了才出手收拾烂摊子。
各地出租车司机的行业工会或没有建立,或徒有虚名,没能真正担负起切实维护出租车司机基本权益的职责,这是出租车停运事件频发根本原因之一。应当加强行业工会建设,有效维护出租车司机的基本权益。(王甘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