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的通知》应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纳税人当月取得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当月工资高于1600元,就直接将奖金除以12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低于1600元,就将一次性奖金收入与当月工资合并扣除1600元后,再按前述方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例1:某企业2007年1月份向员工甲发工资2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000元。当月甲的工资部分应缴个人所得税为(2000-1600)×5%=20元;由于2000元已超过费用扣除额1600元,则计算年终奖税款时无需再减除差额,一次性年终奖6000对应的税率和扣除数分别为5%和0,因为6000/12=500,没有超过税率表中的级数“1”。那么,其年终奖应纳税额=6000×5%=300元,员工甲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300=320元。
例2:如果该企业2007年1月份向其员工乙发放工资1200元,年终奖也是6000元。由于员工乙的工资1200元低于费用扣除额1600元,工资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当月取得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400)”后的余额(5600),然后再除于12 来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所以年终奖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400)/12≈467元,没有超过税率表中的级数“1”。则员工乙年终奖部分的应纳税额=5600×5%=280元,员工乙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0元。
附: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速算公式及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法(元)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0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附: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速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